1.年龄在6-14周岁(截止到2007年8月31日)、参加过少年儿童消防教育活动的少年儿童。
2.熟练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基本消防技能,并能应用于实践。
3.积极参加各级少先队组织开展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并获得了“自护章”或“消防章”等雏鹰奖章。
五、评选表彰
全国组委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评审,择优命名100所学校为“少年儿童消防教育示范学校”,命名100个相应的消防单位为“少年儿童消防教育先进单位”,命名200名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为“少年儿童消防教育先进个人”,命名在开展消防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的100名少先队员为“消防安全小卫士”,同时还将对组织得力、活动成效显著的省、市级少工委和公安消防部门颁发“少年儿童消防教育优秀组织奖”。
全国组委会办公室还将不定期对试点单位进行抽查,并适时举行区域性观摩会和成果汇报会。
六、全国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23号立恒名苑2号楼306室 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办公室
邮编:100055
联系人:王秋茹
联系电话:(010)63492832 63498934 13901150577
传真:(010)63497747
附件2:
“少年儿童消防教育示范学校”申请表
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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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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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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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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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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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基本
情 况
| (可另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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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的
消防单位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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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少工委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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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 省级消防
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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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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