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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行政执法预警机制预研究》等2项课题结项和拨付剩余补助经费的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行政执法预警机制预研究》等2项课题结项和拨付剩余补助经费的函
(文物博函〔2011〕187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和专家验收委员会意见,经我局研究,同意《文物行政执法预警机制预研究》(合同编号:20100204)和《2006-2008年文物行政执法案例研究》(合同编号:20100205)2项课题通过结项验收,并拨付剩余补助经费(详见附件),补助经费直接拨付课题承担单位。
  收到补助经费后,请将发票寄至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财务处(邮编100020)。

  附件:通过结项验收课题及拨付剩余经费一览表(2项)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通过结项验收课题及拨付剩余经费一览表(2项)

序号

合同号

课题名称

课题承担单位

课题

负责人

补助经费(万元)

经费

第一笔

拨付

剩余补助经费

1

20100204

文物行政执法预警机制预研究

航天天绘科技有限公司

丁火平

48

33.6

14.4

2

20100205

2006-2008年文物行政执法案例研究

南京大学

李友根

30

21

9

合计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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