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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文华艺术院校奖——第二届全国青少年钢琴比赛的通知

  (4)各参赛代表队选派领队一名,并交2寸证件照片2张;
  (5)每位选手限报指导教师1名;
  (6)提供预赛内容音像制品。具体录制要求如下:
  a、选送的光盘音像格式应为DVD;
  b、须单独录制,不可多人录制一张光盘上;
  c、在光盘封面上详细注明曲目名称、报送单位和选手姓名。在录制与播放的音像画面中不得出现任何透露选送单位和选手信息的字幕与标志,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
  d、音像制作一律用单机中全景拍摄,禁止任何多机位的后期剪接。
  以上材料须真实、准确。报送材料恕不返还。
  3.报名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号
  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重大艺术活动办公室
  邮  编:361012
  联 系 人:杨朝阳
  电  话:0592-2025125
  传  真:0592-2025200
  网  址:www.xmculture.com(厦门文化信息网)
  4. 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5月31日
  三、比赛时间及办法
  1.预赛
  以审听演奏音像资料的方式进行。2012年7月1日前公布进入复赛选手名单(未进入复赛的选手不另行通知)。预选结果可通过电话咨询或网上查询。
  2. 复赛、半决赛、决赛
  2012年9月22日至28日在福建省厦门市举行。
  各组3轮曲目均不得重复,必须背谱演奏。选手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规定曲目的演奏。
  各组别进入复赛选手不超过48名、半决赛选手不超过12名,决赛选手不超过6名。
  四、比赛曲目
  少年组:
  预 赛(不超过15分钟,可与复赛曲目相同)
  1)自选练习曲一首
  2)自选作品一首或数首
  复 赛(8-12分钟)
  1)自选练习曲一首
  2)自选作品一首或数首
  半决赛(25-30分钟)
  1)完整古典时期奏鸣曲一首(莫扎特、海顿、贝多芬)
  2)自选中国作品一首
  3)自选外国作品一首或数首
  决 赛(钢琴协奏)
  自选一首完整协奏曲,选自J.S.巴赫、海顿、莫扎特及贝多芬第一、第二钢琴协奏曲(由第二钢琴协奏,协奏者由选手自备)

  青年组:
  预 赛(不超过15分钟,可与复赛曲目相同)
  1)自选练习曲一首
  2)自选作品一首或数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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