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
合同法议案2件。安徽团左延安等30位代表、广西团刘庆宁等31位代表提出第188号、第343号议案,建议修改
合同法,明确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以及合同单方解除的条件。
关于修改
担保法议案1件。安徽团左延安等30位代表提出第189号议案,建议修改
担保法,完善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规定。
关于修改
婚姻法议案1件。山东团高明芹等31位代表提出第493号议案,建议修改
婚姻法,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的子女非男方子女的,应准予离婚。
关于修改
侵权责任法议案2件。湖南团李开喜等30位代表、黑龙江团尤全喜等31位代表提出第224号、第451号议案,建议修改
侵权责任法,明确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项目和范围,实行统一的赔偿标准。
关于制定民法总则议案1件。湖北团王利明等30位代表提出第438号议案,建议推进民法典的立法进程,尽快制定民法总则。
关于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议案3件。安徽团徐景龙等31位代表、黑龙江团孙桂华等30位代表、河南团刘卫星等30位代表提出第25号、第206号、第558号议案,认为目前我国个人信息被滥用现象较为普遍,严重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和人格权,应当尽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关于制定隐私权保护法议案1件。浙江团周晓光等30位代表提出第152号议案,认为我国公民隐私权被侵害的现象相当严重,应尽快制定隐私权保护法。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民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草案中对民法总则、
物权法、
合同法、人格权法、
婚姻法、
侵权责任法有专编规定,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和隐私权保护的有关问题有所规定。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有关部门认为,民法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如果一并研究修改,历时较长,以分编审议通过为宜。
物权法已由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担保物权编中对
担保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侵权责任法已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法制工作委员会正在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研究。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通盘考虑民法(草案)的制定工作,根据立法规划和计划,逐步进行有关修改
民法通则、
合同法、
婚姻法,制定民法总则以及完善个人信息保护、隐私权保护等方面法律制度的工作。
27.关于修改
行政处罚法议案1件
河南团戴松灵等30位代表提出第172号议案,建议扩大行政处罚的听证范围。近年来,在
行政处罚法的实施中出现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各方面提出了许多修改
行政处罚法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如何完善行政处罚制度,法制工作委员会将结合代表提出的议案,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