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系统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依托相关农民培训项目,重点对从事农业和农村生产经营服务的职业农民,开展系统的职业技能培训,优化劳动力素质和结构,增强农民在农业领域和农村就业的能力与生产经营服务水平,推动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推动农村二、三产业健康发展。
4.扎实开展农民创业培训。对有一定产业基础、文化水平较高、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和返乡农民工等开展创业培训,通过技术指导、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使其树立创业理念、增强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方法、提高创业能力,促进其提高经营水平、扩大经营规模、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办农业企业。
5.积极开展农民学历教育。针对农村初高中毕业生、村组干部、农业经纪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骨干、复转军人等,开展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营销、农村经济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等专业的中高等职业教育,改善农业劳动者学历结构,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使他们成为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的带头人。
(二)着力构建多渠道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的主渠道作用,强化各级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农业科研院所在农民教育培训中的主导地位,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他培训机构参与农民培训工作,逐步构建起从中央到省、地、县、乡相互衔接、上下贯通、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三)加强农民教育培训能力建设
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农民教育培训条件,增强服务县域经济发展能力。推进教学资源建设,及时把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等新成果转化为浅显、通俗、形象、易懂的教学资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师资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工作水平。
(四)积极推进农民教育培训立法
大力推广有关省市制定实施《农民教育培训条例》的经验和做法,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推动地方性农民教育培训法规的制定,促进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发展轨道。
六、重大工程
为确保全面实现农民教育培训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以下五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