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当地少工委、申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市级以上少年科学院书面推荐意见(不少于500字)。
上述所有文字材料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15份。
(三)申报方式
1.中国少年科学院小院士
申报人填写《第五届中国少年科学院小院士评选申报表》后,采取组织推荐、有关部门或机构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可选取以下任一方式:
(1)市级以上少工委统一组织推荐,负责进行审核、筛选,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学校或少先队大队委员会推荐,加盖公章。
(3)各地教育部门、科技部门、科协、科研院所、少年科学院以及校外教育机构审核推荐,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2.中国少年科学院科普教育示范基地
申报单位准备申报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当地少工委、申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市级以上少年科学院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同时在申报表上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四)有关要求
1.申报应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剽窃,立即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将情况通知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
2.个人申报者递交的作品有明显科学常识性错误或违反法律有关规定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3.所有申报者必须是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完整的知识产权。
4.2009年3月1日为申报有效截止日。
5.对未能当选的申报者或单位,不退材料,不复函。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08年11月下旬)
主办单位联合下发活动通知,各地按通知要求进行组织发动工作。
(二)实施阶段(2008年12月-2009年3月)
各地根据通知要求开展评选活动,推荐选拔少年儿童和有关单位参加评选,并于2009年3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全国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全国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少年科学院秘书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号青东商务区A座东9层907室,邮编:100089,联系电话:010-68723313,传真:010-68725363,联系人:罗可亮)。
在汇总各地申报材料后,全国评审委员会开展对申报人或单位的筛选和评审工作,确定各奖项获得者并向社会公布。
(三)表彰阶段(2009年国家科技活动周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