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城市、农村的小学、中学少先队中队
(1)队员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有朴素感情,关心他人,热爱集体;(2)开展主题鲜明、生动活泼、深受队员欢迎和喜爱的活动,至少每月开展一次主题鲜明的少先队活动;(3)队的作风好,有活力,朝气蓬勃、积极向上;(4)队干部坚持民主选举,热心为队员服务;(5)辅导员尽职尽责,能够成为队员们的良师益友。
二、评选名额
1.“全国优秀少先队员”63名,“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63名,评选实行等额推荐,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推荐2名候选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推荐3名,其中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选各1名)。
2.推荐的“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和“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人选中农村代表要占一定比例,同时要注意男女比例及类型;少数民族自治区的推荐人选中要含有少数民族代表。
3.“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评选实行等额推荐,名额分配为大队100个、中队100个(分配名额附后)。
三、具体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少工委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人选并准时上报(材料包括:1.候选人、候选集体推荐登记表一式二份;2.候选人、候选集体10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各2份;3.候选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工作生活照片1张)。各单位请于9月23日前将候选人、候选集体事迹简介电子版(word格式)、标准照片、工作生活照片(jpg格式)一并报到全国少工委办公室组培处邮箱,推荐表先以传真方式报送,原件以特快专递方式报送,邮寄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张兴永 韩 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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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00051
附件:1.“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名额分配表
2.“全国优秀少先队员”推荐表
3.“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推荐表
4.“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推荐表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全国少工委
2009年9月16日
附件1:
“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