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关于评选“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的通知
(中青联发[2009]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少工委:
为展示当代少年儿童和少先队辅导员的精神风貌,推动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激励全国广大少先队员和少先队辅导员在少先队组织中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决定评选“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全国优秀少先队员
1.年龄在6-14周岁(截至2009年6月30日)之间的小学、中学的少先队员;
2.思想纯洁,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有朴素感情,热爱队集体,模范遵守队章,积极参加队的活动;
3.品行端正,有爱心和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在学校、家庭、社会日常表现好;
4.素质全面,勤于学习,是少年儿童身边真实、可学的榜样;
5.近3年内获得过省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十佳少先队员或为国家赢得荣誉、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的少先队员。
(二)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1.连续从事少先队工作5年以上的少先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4年以上的志愿辅导员;
2.政治坚定,能够认识和把握少先队组织属性,履行新的历史条件下少先队工作的根本任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先队工作;
3.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志愿奉献精神,求真务实,是少先队员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
4.近3年内获得过省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志愿辅导员或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三)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
1.城市、农村的小学、中学少先队大队
(1)队组织健全,队组织凝聚力和队员归属感强;(2)辅导员配备整齐;(3)活动主题鲜明,丰富多彩,深受队员的欢迎和喜爱,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鲜明的少先队大队活动;(4)阵地建设富有特色,并能充分有效利用;(5)工作制度完善,能定期召开代表大会并实行少先队小干部定期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