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发改能源[2011]3041号)
有关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信)委、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瓦斯防治(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有关中央企业:
为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增加清洁能源供应,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了《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
前言
煤层气(煤矿瓦斯)是优质清洁能源。我国埋深2000 米以浅煤层气地质资源量约36.81 万亿立方米,居世界第三位。国家高度重视煤层气开发利用和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一五”期间煤层气开发初步实现商业化、规模化,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组织有关单位在充分调研、广泛吸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编制了《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分析了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现状和面临的形势,提出了未来五年我国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市场引导,强化政策扶持,加大科技攻关,统筹布局,合理开发,加快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建设,推进重点矿区煤矿瓦斯规模化抽采利用,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增加清洁能源供应,保护生态环境。
《规划》是指导我国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引导社会资源配置、决策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发展现状
一、“十一五”期间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强力推进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煤层气地面开发实现历史性突破,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规模逐年快速增长,煤矿瓦斯防治能力明显提高,奠定了进一步加快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