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坚持一手抓基础研究和战略高技术研究,一手抓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规划纲要,强化基础性、前沿性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科技重大专项,深入实施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工程,着力解决重大科技问题。促进科技与经济更加紧密结合,推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和开放共享,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大力推进产学研有机结合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高新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推动高技术产业集聚和特色产业基地发展。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创新型人才和领军人才,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标准工作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
(四)毫不放松地抓好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通过有效的市场激励机制强化引导,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强化约束,使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抓紧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切实降低能耗水平,明显减少污染物排放。继续强化能耗、环保标准,实施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和排污权交易试点。落实好抑制“两高”行业扩张和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措施。更加注重运用新技术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快节能改造和污染治理,重点推进脱硫脱硝、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深入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沼气建设,继续强化对水源、土地、森林、草原等的生态保护,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建设和评估。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推进低碳试点示范,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进一步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按照中央关于新的十年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总体要求,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强西部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坚持以改革开放和创新引领为动力,以完善现代产业体系为主攻方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继续发挥中部地区区位优势,壮大优势产业,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提升国际竞争力。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扶持力度,落实促进西藏、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政策措施。继续加强东中西区域经济合作,推动产业有序转移。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城市放宽户籍限制,把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使其在就业、居住、教育和社保等方面平等享受市民权益。加强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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