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宁德核电厂1-4号机组年度例行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国核安函[2011]192号)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我局组织检查组于2011年11月21-24日对你公司宁德核电厂1-4号机组进行了年度例行核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报告印发你公司,请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要求,确保宁德核电厂1-4号机组建造质量。
附件:宁德核电厂1-4号机组年度例行核安全检查报告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宁德核电厂1-4号机组年度例行核安全检查报告
检查单位名称:国家核安全局
受检单位名称: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检查日期:2011年11月21-24日
一、检查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二)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及其相关导则;
(三)相关核安全规定及导则;
(四)宁德核电厂一、二号机组初步安全分析报告;
(五)宁德核电厂三、四号机组初步安全分析报告。
二、检查范围
(一)设计和建造阶段质量保证大纲的执行情况;
(二)重要构筑物、土建施工质量控制情况;
(三)系统及设备安装施工质量控制情况;
(四)建造事件、不符合项处理和设计变更情况;
(五)1号机组冷试前的准备情况;
(六)相关核安全专题。
三、检查活动
2011年11月21-24日,我局组织检查组(名单见附一)对宁德核电厂1-4号机组进行了年度例行核安全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宁德核电有限公司和中广核工程公司(名单见附二)关于工程建造进展情况、建造事件处理情况、质量保证工作、不符合项处理和设计变更情况、工程管理、1号机组冷试前的准备情况和核安全相关专题等内容的汇报。
检查组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分四组分别对土建施工、机械与仪控设备安装、调试管理和质量保证工作开展了检查,对土建、安装和调试等相关记录文件进行了抽查,并与有关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了对话。营运单位宁德核电有限公司和中广核工程公司及有关单位对检查给予了积极配合,检查达到了预期目的。
四、检查结论和要求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宁德核电厂1-4号机组的土建、安装和调试的质量保证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落实;与核安全相关的活动处于受控状态;1号机组冷试前的准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建造事件的处理、主要不符合项合设计变更的处理、以及系统设备缺陷和故障处理满足相关程序的要求;建造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同时,检查组提出如下核安全管理要求:
(一)针对1号机组蒸汽发生器传热管与管板焊缝处渗漏事件,营运单位应进行根本原因分析,全面排查和消除蒸汽发生器的安全隐患,并将处理方案上报我局。
(二)针对不符合项的管理,营运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对分包商的不符合项监督管理,完善不符合项的根本原因分析和趋势分析,同时对涉及核安全的重大不符合项要及时上报我局。
(三)针对建造期间的设计变更管理,营运单位应进一步规范设计变更的管理,明确重大设计变更的范围,全面梳理涉及核安全相关的设计变更,并及时上报我局。
(四)针对PSAR遗留问题未及时提交的情况,营运单位应全面排查审评遗留问题,严格按照审评承诺及时向我局提交问题回答。
(五)针对现场土建、安装施工过程中与设计规范不符,缺少关键工艺参数记录的问题,营运单位应进一步加强现场施工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程序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六)针对部分调试试验程序缺乏验收准则、验收准则与现场实际不符等问题,营运单位应进一步加强调试程序的管理,对调试程序进行全面梳理和审查,保证调试程序符合现场实际,验收准则满足设计要求;禁止试验过程中违反质保程序擅自修改验收准则。
(七)针对物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营运单位应进一步加强现场设备维护保养和物料贮存的管理,严格执行设备维护和物料贮存相关程序,确保系统设备和物料的质量。
(八)针对DCS连接器的可靠性、DCS设备鉴定等问题,营运单位应从设计及验证、制造质量检验和使用维护等方面对连接器进行可靠性论证,并及时将报告提交我局;同时密切跟踪DCS设备鉴定和运行情况,加强同类型DCS平台的经验反馈。
(九)针对管理部门审查的问题,营运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公司管理部门审查的监督管理,确保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实施。
(十)针对建造过程中相关程序、文件不及时更新,文件修改、记录不规范等问题,营运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公司和分包商的文件、记录的质量管理,确保文件、记录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针对上述核安全管理要求,宁德核电有限公司应在收到本报告的一个月内,将相关整改措施提交我局。
附一:
检查组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单 位
| 职称/职务
|
1
| 方贤波
| 环境保护部核安全司
| 处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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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严天文
| 环境保护部核安全司
| 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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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张 琳
| 环境保护部核安全司
| 项目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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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冯建平
| 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 总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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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张卫华
| 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 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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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朱伟儒
| 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 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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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徐 朋
| 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 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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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申小辉
| 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 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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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尤鑫渊
| 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 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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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段红卫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高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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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赵 雷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高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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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李 春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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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刘 宇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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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关书威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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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施融刚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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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孙 峰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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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张 晖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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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张云波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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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刘 乐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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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王 庆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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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杨志义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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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赵丹妮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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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任彦胜
| 机械科学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
|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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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刘 畅
| 机械科学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
|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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