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少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少先队小干部产生工作的通知
(中少发[20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为落实好新的历史条件下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把握组织属性,深入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
全国少工委《关于做好少先队干部任职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0]35号)精神,发挥少先队小干部岗位的教育作用,预防和杜绝小干部产生过程中的不当行为,防止不良风气在少先队员中滋生,现就进一步做好小干部产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引导队员正确对待小干部岗位
要通过正面教育引导,帮助每一名队员正确认识小干部岗位,积极参与小干部产生工作。
要教育队员树立正确的观念。由队员担任小干部是少先队组织教育的重要方面,是实现队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途径。要通过队报、队刊、少先队网站、红领巾广播站、红领巾电视台、板报、宣传栏、队组织生活等多种形式,在队员中深入开展“当小干部是为了什么?”、“怎样当好小干部?”等讨论,帮助队员树立当小干部的正确目的,知道当小干部是为了服务队员和集体,锻炼自己。要帮助队员正确理解小干部的产生方式,珍视自己的民主权利,拒绝利益诱惑等不良风气影响,抵制各种功利性做法,对自己负责、对伙伴负责、对集体负责,在小干部推选过程中反映自己内心真实想法,选出大家满意人选。
要指导队员遵守小干部产生的规则。要贴近队员的生活和实际,针对小干部产生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苗头和问题,进一步明确是非界限,要求少先队员做到“四要”,即:要靠自己;要靠真本领;要讲公平;要遵守程序。
要鼓励队员学习身边的榜样。要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小干部产生过程中的正面典型,展现小干部的优秀事迹,感召每一名队员从内心深处树立榜样,公平参与选任,认真履行职务,珍惜伙伴信任,全心全意为队员和集体服务。
二、引导辅导员正确做好小干部产生工作
少先队辅导员是队员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是少先队最为重要的工作力量。辅导员的思想认识和行为直接影响着队员对小干部岗位的认识,影响小干部产生过程的规范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