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漏洞扫描或漏洞修补后应进行验证测试,以保证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
e)应实现设备的最小服务配置,并对配置文件进行定期离线备份;
应在配置变更前、变更后分别对网络设备的配置文件进行备份。
f)应保证所有与外部系统的连接均得到授权和批准;
g)应依据安全策略允许或者拒绝便携式和移动式设备的网络接入;
h)应定期检查违反规定拨号上网或其他违反网络安全策略的行为。
7.2.5.7. 系统安全管理(G3)
本项要求包括:
a)应根据业务需求和系统安全分析确定系统的访问控制策略;
b)应定期进行漏洞扫描,对发现的系统安全漏洞及时进行修补;
1) 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漏洞扫描,对漏洞风险持续跟踪,在经过充分的验证测试后对必要的漏洞开展修补工作;
2) 实施漏洞扫描或漏洞修补前,应对可能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充分准备,如选择恰当时间,并做好数据备份和回退方案;
3) 漏洞扫描或漏洞修补后应进行验证测试,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c)应安装系统的最新补丁程序,在安装系统补丁前,首先在测试环境中测试通过,并对重要文件进行备份后,方可实施系统补丁程序的安装;
持续跟踪厂商提供的系统升级更新情况,应在经过充分的测试评估后对必要的补丁进行及时更新,并在安装系统补丁前对现有的重要文件进行备份。
d)应建立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对系统安全策略、安全配置、日志管理和日常操作流程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e)应指定专人对系统进行管理,划分系统管理员角色,明确各个角色的权限、责任和风险,权限设定应当遵循最小授权原则;
f)应依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维护,详细记录操作日志,包括重要的日常操作、运行维护记录、参数的设置和修改等内容,严禁进行未经授权的操作;
g)应定期对运行日志和审计数据进行分析,以便及时发现异常行为。
应至少每月对运行日志和审计数据进行分析。
7.2.5.8. 恶意代码防范管理(G3)
本项要求包括:
a)应提高所有用户的防病毒意识,及时告知防病毒软件版本,在读取移动存储设备上的数据以及网络上接收文件或邮件之前,先进行病毒检查,对外来计算机或存储设备接入网络系统之前也应进行病毒检查;
b)应指定专人对网络和主机进行恶意代码检测并保存检测记录;
c)应对防恶意代码软件的授权使用、恶意代码库升级、定期汇报等作出明确规定;
d)应定期检查信息系统内各种产品的恶意代码库的升级情况并进行记录,对主机防病毒产品、防病毒网关和邮件防病毒网关上截获的危险病毒或恶意代码进行及时分析处理,并形成书面的报表和总结汇报。
7.2.5.9. 密码管理(G3)
应建立密码使用管理制度,使用符合国家密码管理规定的密码技术和产品。
7.2.5.10.变更管理(G3)
本项要求包括:
a)应确认系统中要发生的变更,并制定变更方案;
重要系统变更前应制定详细的变更方案、失败恢复方案、专项应急预案。
b)应建立变更管理制度,系统发生变更前,向主管领导申请,变更和变更方案经过评审、审批后方可实施变更,并在实施后将变更情况向相关人员通告;
c)应建立变更控制的申报和审批文件化程序,对变更影响进行分析并文档化,记录变更实施过程,并妥善保存所有文档和记录;
d)应建立中止变更并从失败变更中恢复的文件化程序,明确过程控制方法和人员职责,必要时对恢复过程进行演练。
7.2.5.11.备份与恢复管理(G3)
本项要求包括:
a)应识别需要定期备份的重要业务信息、系统数据及软件系统等;
b)应建立备份与恢复管理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备份信息的备份方式、备份频度、存储介质和保存期等进行规范;
c)应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和数据对系统运行的影响,制定数据的备份策略和恢复策略,备份策略须指明备份数据的放置场所、文件命名规则、介质替换频率和将数据离站运输的方法;
d)应建立控制数据备份和恢复过程的程序,对备份过程进行记录,所有文件和记录应妥善保存;
e)应定期执行恢复程序,检查和测试备份介质的有效性,确保可以在恢复程序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份的恢复。
7.2.5.12.安全事件处置(G3)
本项要求包括:
a)应报告所发现的安全弱点和可疑事件,但任何情况下用户均不应尝试验证弱点;
b)应制定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管理制度,明确安全事件的类型,规定安全事件的现场处理、事件报告和后期恢复的管理职责;
c)应根据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对计算机安全事件等级划分方法和安全事件对本系统产生的影响,对本系统计算机安全事件进行等级划分;
d)应制定安全事件报告和响应处理程序,确定事件的报告流程,响应和处置的范围、程度,以及处理方法等;
e)应在安全事件报告和响应处理过程中,分析和鉴定事件产生的原因,收集证据,记录处理过程,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止再次发生的补救措施,过程形成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均应妥善保存;
f)对造成系统中断和造成信息泄密的安全事件应采用不同的处理程序和报告程序。
7.2.5.13.应急预案管理(G3)
本项要求包括:
a)应在统一的应急预案框架下制定不同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框架应包括启动应急预案的条件、应急处理流程、系统恢复流程、事后教育和培训等内容;
b)应从人力、设备、技术和财务等方面确保应急预案的执行有足够的资源保障;
c)应对系统相关的人员进行应急预案培训,应急预案的培训应至少每年举办一次;
d)应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根据不同的应急恢复内容,确定演练的周期;
应至少每年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e)应规定应急预案需要定期审查和根据实际情况更新的内容,并按照执行。
应规定每年审查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应急预案的内容,并按照执行。
8.第四级基本要求
8.1. 技术要求
8.1.1.物理安全
8.1.1.1. 物理位置的选择(G4)
本项要求包括:
a)机房和办公场地应选择在具有防震、防风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
1) 应具有机房或机房所在建筑物符合当地抗震要求的相关证明;
2) 机房外墙壁应没有对外的窗户。否则,应采用双层固定窗,并作密封、防水处理。
b)机房场地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
1) 机房场地不宜设在建筑物顶层,如果不可避免,应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机房场地设在建筑物地下室的,应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
2) 机房场地设在建筑物高层的,应对设备采取有效固定措施;
3) 如果机房周围有用水设备,应当有防渗水和疏导措施。
8.1.1.2. 物理访问控制(G4)
本项要求包括:
a)机房出入口应安排专人值守并配置电子门禁系统,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1) 机房出入应当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人员进出记录应至少保存3个月;
2) 应当采用监控设备将机房人员进出情况传输到值班点,对外来人员出入机房进行控制、鉴别和记录。
b)需进入机房的来访人员应经过申请和审批流程,并限制和监控其活动范围;
1) 来访人员进入机房,应有审批流程,记录带进带出的设备、进出时间、工作内容,并有专人陪同其在限定的范围内工作;
2) 机房出入口应有视频监控,监控记录至少保存3个月。
c)应对机房划分区域进行管理,区域和区域之间设置物理隔离装置,在重要区域前设置交付或安装等过渡区域;
1) 机房应当按照消防要求和管理要求进行合理分区,区域和区域之间设置物理隔离装置;
2) 机房应当设置专门的过渡区域,用于设备的交付或安装;
3) 重要区域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等功能区域。
d)重要区域应配置第二道电子门禁系统,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8.1.1.3. 防盗窃和防破坏(G4)
本项要求包括:
a)应将主要设备放置在机房内;
b)应将设备或主要部件进行固定,并设置明显的不易除去的标记;
1) 主要设备应当安装、固定在机柜内或机架上;
2) 主要设备、机柜、机架应有明显且不易除去的标识,如粘贴标签或铭牌。
c)应将通信线缆铺设在隐蔽处,可铺设在地下或管道中;
通信线缆可铺设在管道或线槽、线架中。
d)应对介质分类标识,存储在介质库或档案室中;
e)应利用光、电等技术设置机房防盗报警系统;
f)应对机房设置监控报警系统。
1) 应至少对机房的出入口、操作台等区域进行摄像监控;
2) 监控录像记录至少保存3个月。
8.1.1.4. 防雷击(G4)
本项要求包括:
a)机房建筑应设置避雷装置;
机房或机房所在大楼,应设计并安装防雷击措施,防雷措施应至少包括避雷针或避雷器等。
b)应设置防雷保安器,防止感应雷;
c)机房应设置交流电源地线。
8.1.1.5. 防火(G4)
本项要求包括:
a)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消防系统,能够自动检测火情、自动报警,并自动灭火;
机房的火灾自动消防系统应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b)机房及相关的工作房间和辅助房应采用具有耐火等级的建筑材料;
c)机房应采取区域隔离防火措施,将重要设备与其他设备隔离开。
8.1.1.6. 防水和防潮(G4)
本项要求包括:
a)水管安装,不得穿过机房屋顶和活动地板下;
1) 与机房设备无关的水管不得穿过机房屋顶和活动地板下;
2) 机房屋顶和活动地板下铺有水管的,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b)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通过机房窗户、屋顶和墙壁渗透;
c)应采取措施防止机房内水蒸气结露和地下积水的转移与渗透;
d)应安装对水敏感的检测仪表或元件,对机房进行防水检测和报警。
8.1.1.7. 防静电(G4)
本项要求包括:
a)设备应采用必要的接地防静电措施;
b)机房应采用防静电地板;
c)应采用静电消除器等装置,减少静电的产生。
8.1.1.8. 温湿度控制(G4)
机房应设置温湿度自动调节设施,使机房温、湿度的变化在设备运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
1) 开机时机房温度应控制在22℃-24℃;
2) 开机时机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0%-55%。
8.1.1.9. 电力供应(A4)
本项要求包括:
a)应在机房供电线路上配置稳压器和过电压防护设备;
b)应提供短期的备用电力供应,至少满足设备在断电情况下的正常运行要求;
机房应配备UPS,,UPS实际供电能力能够满足设备在断电情况下正常运行2个小时以上。
c)应设置冗余或并行的电力电缆线路为计算机系统供电;
应至少采用双路市电,双路市电应能实现自动切换。
d)应建立备用供电系统。
应配备或租用发电机,能够保障持续供电。
8.1.1.10.电磁防护(S4)
本项要求包括:
a)应采用接地方式防止外界电磁干扰和设备寄生耦合干扰;
1) 机房或机房所在的大楼必须有接地措施,并且接地电阻必须小于1欧姆;
2) 机房验收报告应提供合格的检测结果。
b)电源线和通信线缆应隔离铺设,避免互相干扰;
电源线和通信线缆应铺设在不同的桥架或管道,避免互相干扰。
c)应对关键区域实施电磁屏蔽。
8.1.2.网络安全
8.1.2.1. 结构安全(G4)
本项要求包括:
a)应保证网络设备的业务处理能力具备冗余空间,满足业务高峰期需要;
网络设备近一年的CPU负载峰值应小于25%。
b)应保证网络各个部分的带宽满足业务高峰期需要;
c)应在业务终端与业务服务器之间进行路由控制建立安全的访问路径;
业务终端和业务服务器应放置在不同的子网内,并建立安全的访问路径。
d)应绘制与当前运行情况相符的网络拓扑结构图;
应绘制完整的网络拓扑结构图,有相应的网络配置表,包含设备IP地址等主要信息,与当前运行情况相符,并及时更新。
e)应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能、重要性和所涉及信息的重要程度等因素,划分不同的原则为各子网、网段分配地址段;
f)应避免将重要网段部署在网络边界处且直接连接外部信息系统,重要网段与其他网段之间采取可靠的技术隔离手段;
g)应按照对业务服务的重要次序来指定带宽分配优先级别,保证在网络发生拥堵的时候优先保护重要主机。
应对所有业务确定重要性、优先级,制定业务相关带宽分配原则及相应的带宽控制策略,根据安全需求,采取网络QoS或专用带宽管理设备等措施。
8.1.2.2. 访问控制(G4)
本项要求包括:
a)应在网络边界部署访问控制设备,启用访问控制功能;
b)应不允许数据带通用协议通过;
c)应根据数据的敏感标记允许或拒绝数据通过;
d)应不开放远程拨号访问功能。
8.1.2.3. 安全审计(G4)
本项要求包括:
a)应对网络系统中的网络设备运行状况、网络流量、用户行为等进行日志记录;
b)审计记录应包括:事件的日期和时间、用户、事件类型、事件是否成功及其他与审计相关的信息;
c)应能够根据记录数据进行分析,并生成审计报表;
d)应对审计记录进行保护,避免受到未预期的删除、修改或覆盖等;
e)应定义审计跟踪极限的阈值,当存储空间接近极限时,能采取必要的措施,当存储空间被耗尽时,终止可审计事件的发生;
f)应根据信息系统的统一安全策略,实现集中审计,时钟保持与时钟服务器同步。
8.1.2.4. 边界完整性检查(S4)
本项要求包括:
a)应能够对非授权设备私自联到内部网络的行为进行检查,准确定出位置,并对其进行有效阻断;
b)应能够对内部网络用户私自联到外部网络的行为进行检查,准确定出位置,并对其进行有效阻断。
能够检查内部网络用户采用双网卡跨接外部网络,或采用电话拨号、ADSL拨号、手机、无线上网卡等无线拨号方式连接其他外部网络。
8.1.2.5. 入侵防范(G4)
本项要求包括:
a)应在网络边界处监视以下攻击行为:端口扫描、强力攻击、木马后门攻击、拒绝服务攻击、缓冲区溢出攻击、IP碎片攻击和网络蠕虫攻击等;
b)当检测到攻击行为时,应记录攻击源IP、攻击类型、攻击目的、攻击时间,在发生严重入侵事件时应提供报警及自动采取相应动作。
8.1.2.6. 恶意代码防范(G4)
本项要求包括:
a)应在网络边界处对恶意代码进行检测和清除;
1) 在不严重影响网络性能和业务的情况下,应在网络边界部署恶意代码检测系统;
2) 如果部署了主机恶意代码检测系统,可选择安装部署网络边界恶意代码检测系统。
b)应维护恶意代码库的升级和检测系统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