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德国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拍摄许可〔2011〕93号)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际合作司:
你司关于德国AGENDA MEDIA电视公司《石油的未来》和《兵马俑--世界历史的优秀遗产》摄制组来华拍摄专题片涉及文物的函(外字[2011]68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11年8月20日至9月10日期间拍摄陕西秦始皇兵马俑(坑上拍摄),大雁塔,西安城墙,西安钟楼、鼓楼有关镜头。具体拍摄内容及拍摄方式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协商确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务必确保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