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文物局关于格鲁吉亚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格鲁吉亚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拍摄许可〔2011〕101号)


外交部新闻司:
  你司关于格鲁吉亚公共广播电视公司摄制组来华拍摄专题片涉及文物的函(新函[2011]56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11年9月拍摄北京故宫、天坛、八达岭长城,四川都江堰,江西井冈山革命遗址有关镜头。具体拍摄内容及拍摄方式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协商确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务必确保文物安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