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事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及春运期间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海事局、地方海事局:
元旦、春节(下称“两节”)将至,为贯彻落实《
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
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及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交安委明电〔2011〕12号)文件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切实加强“两节”和春运期间的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带班、值班制度
“两节”、春运期间将迎来出行高峰,岁末年初又是寒潮、大风、大雾、强降雪、枯水及冰冻灾害的多发季节,要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针对“两节”和春运期间水上交通运输的特点,研究部署监管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要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领导要在岗带班,各关键岗位要安排专人值班。要及时掌握辖区的水上安全情况,及时掌握各类灾害性气象信息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和需求,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要保持政令畅通,及时报送政务信息,做好上传下达。
二、加强对旅客和危险品水上运输的监管
要加强客运、渡运、客滚运输的安全监管,严禁恶劣气象条件下违章冒险航行,严禁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的船舶投入旅客运输。要强化对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督促县乡政府切实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渡口渡船的现场监管,严防因超载、违规冒险航行而造成群死群伤事故。要充分利用CCTV、AIS、VTS等监控设备和手段,加强对客运场站、水库、旅游区等重点水域的动态监管,要特别加强节日出行以及学生放假、开学等阶段性渡运高峰时期的现场监管,严厉打击“三无”船舶、渔船和农用船舶非法从事旅游和旅客运输。要加大对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客滚船、陆岛运输船非法载运烟花爆竹等危险货物的查堵力度,严格执行集装箱开箱检查制度,坚决打击非法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水上运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