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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全国海洋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三)工作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海洋法制宣传教育要与有关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要根据当前海洋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整体规划,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推进六项工作、提高六个能力和增强六种意识的保障,主动为海洋重点工作提供法律支持,自觉服务于海洋工作大局。

  ----突出重点,全面提高。要突出加强《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领海及毗连区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岛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普法对象上,要把海洋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一线的基层人员以及海洋管理相对人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带动海洋系统依法行政水平的全面提高。

  ----讲求实效,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要在培训、考试、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行之有效的形式基础上,与时俱进,结合时代特点,针对不同的普法宣传对象,不断改进和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和途径,切实体现实效。

  二、主要任务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 “十二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了关于“发展海洋经济”的百字方针,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也对海洋工作进行了专章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对海洋工作的要求,已成为当前海洋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海洋普法工作应当围绕的中心任务。全国海洋系统应当严格按照全国“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海洋工作实际,做好海洋“六五”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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