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国务院办公厅牵头)
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公安部牵头)
(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加快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深入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加快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符合文化企业特点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以多种形式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研究设立国家艺术基金。建立国家文化艺术荣誉制度。实施文化事业重点工程。(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旅游局、文物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配合中央有关部门落实)
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社科院牵头)
加快完善版权法律政策体系,提高版权执法监管能力,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版权局牵头)
(十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实行公益性和竞争性国有企业分类管理。(国资委、财政部负责)
推进铁路、盐业等体制改革。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稳步开展输配分开试点。继续推进电信、石油、民航和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全面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铁道部、电监会、能源局、民航局等部门负责)
稳步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发展改革委、林业局负责)
健全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完善国有金融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制。(财政部、国资委、国土资源部负责)
2.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调整和规范政府管理的事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监察部牵头)
坚定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央编办牵头)
完善公务员制度。(公务员局牵头)
深化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降低行政成本。(国管局牵头)
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度。强化审计监督。(监察部、审计署配合中央有关部门落实)
3.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完善分税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稳步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制度。完善预算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合理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税率结构和征税环节。逐步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机制。继续推进费改税,全面推进资源税和耕地占用税改革。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
4.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继续深化国家控股的大型金融机构和国家开发银行改革,推动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改革,研究推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加强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深化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加快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积极发展债券市场。构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评估体系和处置机制。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发展信用评级机构。(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
5.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继续推进水价改革。积极推进电价改革。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提高排污费征收率。改革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发展改革委牵头)
按照价、税、费、租联动机制,适当提高资源税税负,完善计征方式,将重要资源产品由从量定额征收改为从价定率征收。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选择防治任务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保护税,逐步扩大征收范围。适度提高垃圾处理费标准和财政补贴水平。(财政部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