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表》填表说明
1、本表由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在申请免税、减税时填写。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生产企业在申请列入《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时,也应填写本表。
2、申请列入《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的生产企业,“纳税人名称(签字)”、 “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购置日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号”5栏不填写。
3、“车辆类别”栏,在表中所列项目中划√。
4、“厂牌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栏,分别填写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中注明的产品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VIN,车架号码)。
5、“购置日期”栏,填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6、“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号码”栏,填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号码。
7、本表(一车一表)一式五份,一份由纳税人留存;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由地市级国家税务局留存;一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留存;一份由国家税务总局留存。
附件3: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
填表日期: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证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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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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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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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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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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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牌照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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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行驶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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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类别
| 1、汽车、2、摩托车、3、电车、4、挂车、5、农用运输车
| 厂牌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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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税证明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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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办理由及有关情况:
纳税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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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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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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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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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税务机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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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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