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张家川马家塬墓地随葬车辆搬迁保护实施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1〕1809号)
甘肃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张家川马家塬墓地随葬车辆搬迁保护实施方案的报告》(甘文局发[2011]15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张家川马家塬墓地随葬车辆搬迁保护实施方案和你局意见。
二、该方案还需作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各种化学药剂的使用应待试验结果经检验有效后方可实施。所用保护材料应注明化学名称。
(二)髹漆层表面彩绘加固目前不宜大面积展开,应分批分阶段进行。
(三)补充分析检测内容。补充生物、微生物类病害治理措施。
(四)明确搬迁后车辆存放场所环境要求,确保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