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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063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11〕72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新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林俊杰,于2011年12月11日到江苏省南京市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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