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质量控制体系检查中发现,少数事务所不同程度存在质量控制制度不健全、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和监控制度未有效执行、合伙人考核及晋升机制不完善、总分所未能有效执行统一的质量控制制度等问题。在审计业务项目检查中发现,个别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关键审计领域审计程序实施不到位,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够充分、适当。
依据《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中注协将向受到惩戒和其他存在质量控制缺陷的被检查事务所发出整改建议书,责成其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中注协将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三、惩戒情况
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及专家论证结果,分别经中注协惩戒委员会、申诉与维权委员会会议程序,我会对1家事务所和10名注册会计师实施了惩戒,具体如下:
(一)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
我会在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中发现,中喜所建立的质量控制体系在设计和运行方面存在重要缺陷,质量控制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在部分业务项目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对银行存款、存货、资产置换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对或有事项、长期借款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给予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通报批评,给予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李力、陈翔、王双印、林德全、阎东通报批评,给予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张增刚训诫。
(二)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注册会计师
我会在对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中发现,个别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对应收账款、资产减值、或有负债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于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存在的问题,注册会计师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其得出的审计结论。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给予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张晓荣、王磊训诫。
(三)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注册会计师
我会在对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中发现,个别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参与项目审计;个别审计项目中,对银行存款、或有事项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对固定资产减值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给予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张乾明、张逸训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