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简美妍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简美妍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212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11〕212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星族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歌手简美妍,于2011年12月12日到上海市演出。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