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附件
1.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8篇)
2.他人引用代表性引文专著(不超过8篇)
3.检索报告
4.其他证明
《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书》填写要求
《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书》是国家自然科学奖评审的基础文件和主要评审依据。应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当年推荐通知,按照推荐书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的要求,如实填写。形审不合格项目退回推荐单位,不予提交评审。
《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书》主件(除第七、第八部分有关个人隐私信息和第九部分英文推荐书外),根据需要,可向社会公开。
《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书》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学科评审组》,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奖学科评审组评审范围》,由系统自动生成。
2.《序号》《编号》,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填写。
3.《项目名称》,限30字。应围绕代表性论文专著的核心内容,准确反映科学发现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特征。
4.《主要完成人》,由系统根据《主要完成人情况表》自动填写。
5.《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选择相应推荐单位填写。若选择专家推荐,则由系统根据《专家推荐意见表》自动填写。
6.《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个至7个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应加“;”号分开。如不能准确表达,可不填此栏。
7.《学科分类名称》,应以项目《重要科学发现》为依据,原则上应与《重要科学发现》中所列前三项科学发现所属学科名称和顺序保持一致。最多可以填写3个学科名称。
8.《所属科学技术领域》,限30字。
9.《任务来源》,选择相应类别填写。
10.《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限300字。应按重要程度填写,先国家计划,后其他计划,最多不超过10项。
11.《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时间填写立项、任务下达、合同签署等标志项目开始研究的日期;完成时间填写8篇代表性论文专著中最近1篇发表的时间。
二、“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限1200字。应包含项目主要研究内容、科学发现点、科学价值、同行引用及评价等。
三、“重要科学发现”
《重要科学发现》,限5页。该部分是推荐书的核心内容,也是评价项目、处理异议的重要依据。《重要科学发现》是项目科学研究内容在创造性方面的归纳提炼,应围绕代表性论文专著的核心内容,简明、准确、完整地进行阐述。
科学发现点按重要程度排序。每项科学发现在阐述前应首先说明所属的学科分类名称和支持其成立的代表性论文专著的附件序号等。
凡涉及实质研究内容的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均应有相应论文专著或他人引文的支持。
四、“第三方评价”
《第三方评价》,限2页。指除项目主要完成人、合作者和具有直接利益相关者之外的第三方对本项目科学研究内容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或公信力的评价材料,如他人在学术刊物或公开场合发表的对本项目重要科学发现点的学术性评价意见,以及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验收意见、鉴定结论等。
五、“主要论文专著目录”
1.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不超过8篇)
按照表格栏目要求,如实填写支持本项目《重要科学发现》成立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8篇)的详细情况,并按重要程度排序。所列论文专著仅限于国内立项或以国内为主完成的科学研究成果,且应公开发表三年以上(即2009年2月28日以前公开发表)。论文发表时间可以所刊登正式刊物在线论文发表时间计算,但须提交发表时间的证明。
对于某些学科论文没有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概念的,表格相应栏目可不填写,但要在本页以文字说明。
2.核心论文专著目录(不超过20篇,含已列出的代表性论文专著)
按照表格栏目要求,如实填写与本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核心论文专著(不超过20篇,含已列出的代表性论文专著)的详细情况,并对所列核心论文专著的SCI他引次数和他引总次数进行汇总,填写在相应的合计栏内。所列论文专著应公开发表三年以上(即2009年2月28日以前公开发表)。
同时应在附件中提供所列核心论文专著的他人引用检索报告结论。
在推荐书其他部分出现的论文他引统计次数,必须是上述核心论文专著的他引统计情况。其他论文专著的他引统计情况不得列入或出现在推荐书中。
六、“代表性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情况(不超过8篇)”
按照表格栏目要求,如实填写上述代表性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代表性引文专著(不超过8篇)的有关情况,应按被引代表性论文专著的顺序排列引文。重点突出本项目“代表性论文专著”的研究内容被国内外同行在国际学术会议、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以及专著中他引的引文。
他人引用,是指本项目“代表性论文专著”作者之外的其他学者的引用。代表性论文专著所列全部作者之间的引用,属于自引,不得列入。
七、“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所列完成人应为中国公民,一、二等奖人数不超过5人,特等奖除外。完成人应当是“代表性论文专著”主要学术思想的提出者,并在“代表性论文专著”中有署名。排名前3位的完成人投入该项研究的工作量一般应占本人工作量的50%以上。
《工作单位》,填写完成人报奖时所在单位;
《完成单位》,填写完成人参与本项目主要研究工作时所在单位(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此栏所填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一致。如涉及多个单位,只填写一个单位。
《曾获国家科技奖励情况》,填写完成人曾获国家科技奖励的获奖年度、奖种、等级、项目名称、排名及证书编号等内容。如奖励较多,应优先填写与本项目有关的和获奖时间较近的奖励情况。
《对本项目主要学术贡献》,限300字。应写明完成人对本项目《重要科学发现》中所列第几项科学发现做出了创造性贡献,是第几篇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工作量占本人工作总量的百分比。
完成人必须在书面推荐书的本页亲笔签名,字迹清晰,不得代签或利用影印等技术模仿制作签名。如因特殊情况,本人暂时无法签名,须提交推荐单位文字说明,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随推荐书一并报送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八、“附件”
附件包括“代表性论文专著”、“他人引用代表性引文专著”、“检索报告”及“其他证明”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代表性论文专著》:指主件第五部分所列的代表性论文专著。论文提交首页,专著提交版权页。总数不超过8篇(页)。
(2)《他人引用代表性引文专著》:指主件第六部分所列的代表性引文专著的引用页,总数不超过8篇(页)。
(3)《检索报告》:仅限主件第五部分所列核心论文专著的他人引用检索报告结论,自引(含课题组内)的引用不得列入。
(4)《其他证明》:指支持本项目重要科学发现及主要完成人学术贡献的其他学术性旁证材料,如:验收报告的验收意见及专家组名单、授权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登记等)的证书复印件等。
书面版附件按上述顺序排列,合计不超过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