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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三、找准切入点,围绕实施新两纲开展妇联工作,推动新两纲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新两纲是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国家行动计划。各级妇联组织要发挥作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作用,履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的职责,以新两纲为统领,围绕新两纲确定的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用实施新两纲的成效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实现新跨越。一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任务分解。制定妇联组织实施新两纲和本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具体方案,把纲要规划提出的措施要求变为可操作的工作措施,把纲要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变为实实在在的工作项目,确保纲要规划中有关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指标、重要项目和重要措施在妇联全部工作中得到体现和落实。二要围绕推动解决两纲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要围绕保障妇女劳动就业权益,强化对妇女就业创业的支持、服务和培训力度,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促进妇女平等就业;要着力保障妇女儿童受教育权,在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创新型国家战略中全面提高妇女儿童素质;要注重维护妇女的政治权利,积极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在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中提升妇女政治参与水平;要推进妇女儿童社会保障,在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中着力改善妇女儿童民生;要认真实施好服务妇女儿童健康的项目,在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要着力维护妇女的生存权、健康权、教育权、发展权,在全面推进法制建设中加强对妇女儿童的法律保护;要发挥妇女民间外交优势,促进妇联外事工作创新发展,在对外开放大格局中深化妇女儿童事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三要掌握情况,反映问题。全面掌握纲要规划的实施情况和妇女儿童的发展状况,深入了解新两纲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及时向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推动解决,为实施新两纲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四、发挥优势、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各级妇联组织要发挥密切联系妇女儿童和家庭的优势,深入了解和掌握妇女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求所盼,了解和掌握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及时向党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扎扎实实为妇女儿童排忧解难。一要切实履行妇联职能,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真诚倾听妇女儿童呼声,真实反映妇女儿童需求,真情关心妇女儿童疾苦。要借助提案议案工作载体,切实履行代表妇女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职能,及时向党和政反映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发挥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妇联的优势,协调推动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难点重点问题。二要注重发挥自身优势,真情关爱妇女儿童。要不断深化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试点、农村妇女进村“两委”、促进女性高层次人才成长以及在村和社区建设“妇女之家”、发挥“妇女之家”作用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大力度、典型推动、扩大覆盖面,让更多妇女群众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要加强对失业失地妇女、进城务工妇女、留守流动妇女儿童、病残妇女儿童、单亲母亲、老龄妇女、农民工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等弱势妇女儿童群体的关怀和救助,进一步争取政府的重视,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妇基会、儿基会等公益慈善平台的作用,利用妇联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协调更多资源和力量,多办好事和实事,让弱势妇女儿童共享发展成果。要特别注重总结和创新解决流动留守妇女儿童问题的有效模式,对农村留守流动妇女儿童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关爱,努力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推动解决留守流动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教育、人身安全、劳动安全、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促进构建社会化教育和监护体系。要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研究,一个项目一个项目推动,锲而不舍,推动解决。三要着力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要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网络,扩大联系和服务妇女的渠道,把妇女群众最大限度地吸引到妇联组织中来、团结凝聚在党和政府周围,夯实党开展妇女群众工作的“坚强阵地”。要进一步加强“妇女之家”建设,使“妇女之家”深深扎根在基层和妇女群众之中,努力做到妇女有需求的时候就能在身边找到“妇女之家”,使妇联组织真正成为广大妇女群众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  各地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全国妇联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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