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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授予浙江省妇联等32个单位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优秀组织奖,乔麟方等261名同志优秀调查员、优秀调查指导员、特别贡献奖的决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授予浙江省妇联等32个单位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优秀组织奖,乔麟方等261名同志优秀调查员、优秀调查指导员、特别贡献奖的决定
(妇字〔2011〕33号)


  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是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继1990年、2000年第一、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后组织的又一次全国规模的调查。该项调查全面、客观地反映2000年以来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状况,取得的进展及存在的问题,为各级妇联深入了解不同女性群体的需求、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推进妇女工作的科学化提供了宝贵的数据资料,为党和政府制定促进妇女发展、推动性别平等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纲要提供了科学依据。
  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从工作筹备、组织实施、到主要数据的发布,经历了两年多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各级妇联组织高度重视,扎实工作;全国各地4000余名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克服种种困难,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为表彰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实施过程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倡导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全国妇联决定,授予浙江省妇联等32个单位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优秀组织奖”,分别授予乔麟方等261名同志“优秀调查员”、“优秀调查指导员”和“特别贡献奖”。
  调查研究是党的妇女工作的优良传统,十年一次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获得的非常丰富和宝贵的数据资源,为全面认识和客观反映新时期中国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状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各地妇联要高度重视调查数据的研究应用,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深入研究和开发利用,努力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为推动新时期妇女发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妇女社会地位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1.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优秀组织奖名单
  2.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优秀调查员、优秀调查指导员、特别贡献奖名单

全国妇联
2011年12月14日

  附件1:
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优秀组织奖名单

  一等奖:
  浙江省 福建省 河南省 湖南省 江苏省 天津市
  河北省
  二等奖:
  上海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 山东省 黑龙江省 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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