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农业部公告第1685号――关于给华南农业大学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核发《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的公告
农业部公告
(第1685号)
根据《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和《
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
》的规定,经审查,华南农业大学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具备从事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资格,现核发《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7月28日止。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