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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推进渔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

  三、着力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

  (一)加快捕捞业节能技术改造

  根据我国渔船作业需求,研发设计系列节能型渔船,优化船机桨匹配,提高渔船综合节能效率。逐步推行渔船标准化改造,研发设计节能环保型渔船,以远洋渔船、外海渔船更新改造和中小型渔船玻璃钢化为重点,加快淘汰高耗能老旧渔船和木质渔船。积极推广节能船型、机型和渔船节能技术与产品,加快太阳能、风能在渔船上的应用,示范推广渔船余热利用装置和电力推进、柴油天燃气混燃装置、渔船排污、垃圾回收装置,提高渔船节能减排效果。积极推进捕捞作业结构调整,压减底拖网作业方式,研发并推广节能型渔具渔法。开展渔港防污措施研究,配备渔港油污水回收设施,开展文明渔港创建活动,改善渔港卫生环境。

  (二)大力推进养殖业节水减排

  科学规划养殖布局,合理控制养殖密度,减少养殖水域富营养化现象发生。全面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改进进排水设施,配备水质净化和环保设备。研发并推广高效配合饲料,减少鲜活小杂鱼投喂。推进构建精准化养殖技术体系,提高养殖经济效益,减少养殖对环境的影响。发挥渔业碳汇功能,大力发展贝藻类养殖、多营养层次综合养殖和大水面鲢鳙等滤食性鱼类增养殖,改善养殖生态环境。加大增殖放流力度,加快人工鱼礁、海洋牧场建设。大力推广循环水养殖和稻田综合种养技术,应用生态环保先进技术和装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完善养殖设施风能、太阳能、地热利用技术,扩大新能源在水产养殖业上的应用。

  (三)积极推进水产品加工业节能减排

  开展水产品加工综合利用技术研究,提高产品附加值,推进加工副产品、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加快水产品加工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大力推广节电、节水技术,降低冷冻冷藏电耗。研发并推广加工清洁生产技术,减少废气、废水、废渣排放。

  四、加快构建渔业节能减排工作机制

  (一)发挥管理部门的主导作用。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探索建立与船检机构、科研推广单位、协会中介、企业渔民之间相互配合支持、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研究建立渔业节能减排考核评价体系和指标统计体系。要明确本部门的节能减排工作职责,指定管理机构,落实目标和任务,形成任务有人落实、目标有人监管的局面。加强政策法规制定、规划计划编制、科技标准研究、宣传教育培训及指导协调监督,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推进本地区渔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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