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渔业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渔业节能减排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现代渔业目标,以渔船节能为重点,逐步推进捕捞、养殖、加工、渔港各领域节能、节水、减排以及循环综合利用,采取政策、经济、技术、管理等措施,提高全行业节能减排意识,建立节能减排管理机制,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提高资源利用率,提升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渔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推进渔业节能减排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渔业生产各个环节,也涉及到管理、企业、生产者和科研推广各个方面,必须科学谋划,积极推进。要统筹规划节能减排与渔业发展各环节之间的关系,做到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地区、各单位的耗能与节能减排状况不同,应结合实际,分析潜力,抓住重点,分类指导,典型示范,逐步推进。沿海地区以渔船节能、养殖减排、加工降耗、渔港防污为重点,内陆地区以养殖、加工节能减排为重点。
――坚持注重效果,节本降耗。倡导发展节能减排新模式和新技术,鼓励渔民使用性能好、见效快的渔船、渔机节能产品和高效、安全、环保型饲料及其他养殖投入品。更新淘汰落后的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渔船及技术装备,改变粗放型捕捞、养殖和加工生产方式,促进渔业节本增效。
――坚持政府主导,广泛参与。切实发挥政府部门主导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进渔业节能减排。明确生产经营者的节能减排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法规和标准。调动协会和渔民的节能减排积极性,形成渔业各行各业、各类组织共同参与、共同促进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目标
力争到2015年,渔业单位产值能耗明显下降;更新淘汰一批老旧、高耗能渔船,建造一批节能型、标准化玻璃钢和钢质渔船,渔船节能技术与节能产品得到推广应用,新船综合节能效率达15%以上;循环水养殖技术、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日益完善,综合节水达50%以上;水产品加工综合利用水平有所提高;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渔业节能减排法规和标准体系、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形成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科技支撑、协会推动、渔民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全行业节能减排意识有较大提升,能源利用水平有较大提高,渔业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