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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渔业标准化工作规划》的通知

  6.建立渔业安全生产及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围绕“平安渔业”建设,制定渔业船舶检验和渔港监督相关标准。制定渔船通讯、避碰系统、渔业航标等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及装备配备和使用标准。建立渔业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制定渔船船型、能源消耗等标准,将水产养殖节水、节能、减排新技术和模式转化为标准。
  (二)加强标准宣贯实施与监督
  1.构建渔业标准宣贯工作体系。建立以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渔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基层水产技术推广机构为主线,产学研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标准宣贯工作体系。通过编制通俗易懂的“标准化明白纸”等形式,将标准送到广大渔民手中,指导渔民学标准、用标准,提高渔民标准化生产技能和水平,促进增产增收、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2.大力推进渔业标准化生产。配合现代渔业生产主导产区、生态建设区、功能拓展区建设,大力推进渔业标准化生产。积极引导推进大宗淡水鱼类和优势出口品种标准化健康养殖,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渔业标准化示范县和示范区,鼓励地方以渔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规模生产基地为标准实施平台,创建渔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乡、场、社),推行水产品全程标准化生产和管理。
  3.强化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建立标准实施效果的评价体系,围绕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水产良种化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渔业管理能力提升、渔港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远洋渔业拓展、科技创新与应用能力提升等工程,组织开展标准实施情况调研,采取跟踪调查、实地考察、信息反馈等方式,掌握标准实施情况,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与标准制修订和完善标准体系有机结合起来。
  4.建立并完善渔业标准化信息及技术服务平台。通过信息平台建设,为政府部门、科研院校、企业、消费者提供国内外标准、技术法规和标准化工作动态等信息,满足不同层面对渔业标准化信息的需求,解决标准信息流通不畅、透明度不高等问题。建立渔业标准制修订、实施及监督信息交互平台,收集并发布渔业标准需求、研制、实施、监督管理和国际标准跟踪、采标动态等信息。开发建立渔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申报立项、制修订、征求意见及反馈、审查、报批、实施评价等工作管理系统。
  (三)加强渔业标准基础研究
  1.开展渔业标准化基础理论研究。 开展标准体系对比分析研究,分析渔业各专业领域标准现状,并与工业相关专业领域标准、农业相关专业领域标准进行对比,为建立健全渔业标准体系提供参考。开展标准应用情况技术评价研究,包括标准的市场适用性评价、标准对渔业发展的影响、标准对贸易的影响、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国际标准评价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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