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标准实施应用步伐加快。随着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生产基地建设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池塘标准化改造、科技入户、水产养殖执法等工作的开展,以及国家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控计划的实施,推动了标准的实施与应用。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品种不断增加,示范范围不断扩大,促进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和渔业增效、渔民增收,示范面积累计达到1100万亩,形成了政府引导推动,龙头企业带动、行业协会和渔民积极参与的渔业标准化实施模式。
(四)标准化队伍日益壮大。根据工作需要,新组建了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渔业资源、观赏鱼、珍珠分技术委员会和全国湿地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生生物湿地保护管理分技术委员会。目前,全国性渔业标准化组织共有2个,分别是全国水产和渔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设9个专业分技术委员会、1个技术工作组,委员达到335名。地方标委会建设步伐加快,浙江、广东、山东、河北、上海、安徽、江西、黑龙江等省(市)相继成立了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目前,从事渔业标准化相关工作的人员近万人,涉及科研、教学、推广、船检、质检、管理等单位以及协会、企业,在标准制修订、宣贯实施、标准规划和体系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能力增强。建立了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等相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技术法规跟踪制度,连续派员参加CAC鱼及鱼制品分委会(CAC-CCFFP)年会。成功举办了CAC-CCFFP第28届会议,加入了《熏鱼》、《鲍鱼》和《鱼露》CAC标准制定工作组,在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方面取得了突破。水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评议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初步建立了评议专家队伍和评议数据库,对与水产品有关的136项TBT/SPS通报进行了评议,正式反馈意见57项,涉及21个国家和地区,为突破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起到了技术支撑作用。
但是,渔业标准化工作与建设现代渔业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渔业标准化工作在一些地区和单位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各地区、各专业领域发展不平衡。二是现有标准不能满足渔业发展需求,标准的配套性、实用性、科学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三是标准实施环节相对薄弱,宣传贯彻渠道不够通畅,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的水产品所占比重不高。四是标准化工作投入经费缺口较大,尤其是标准基础研究、宣传实施和标准化生产示范投入明显不足。五是渔业标准化队伍人员参差不齐,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缺乏后备人才及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二、“十二五”渔业标准化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