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1〕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各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建设项目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建设项目,同时依托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省级基地和县级基地建设全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平台,我局组织制定了《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建设项目时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基层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中的优势和作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项目,重点建设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省级基地和县级基地。为了更好地加强基地建设,确保项目取得实效,根据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用5年时间加强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逐步建立起全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网络,形成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长效机制,切实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充分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基层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中的优势和作用。
二、项目条件
推广基地分为省级基地和县级基地。
(一)省级基地是国家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网络的枢纽,也是各省(区、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龙头。省级基地一般设在省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基地所在省级中医医院共同建设。
(二)县级基地是国家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网络的核心,也是各县(市、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龙头。县级基地一般设在县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由县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和基地所在县级中医医院共同建设。
部分未设置中医医院的地区,县级基地可设在中医药学校、县级综合医院及中医药特色突出的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