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2年)》的通知
(会协[2011]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行业发展规划,深入实施新业务拓展战略,我会以《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0年)》为基础进行修订和完善,编制完成《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2年)》,现予印发。
附件: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2年)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2年)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订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注 册 会 计 师 业 务 指 导 目 录(2012年)
《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鉴证业务
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一)报表审计业务
(二)专项审计业务
(三)其他鉴证业务
二、金融、保险相关业务
(一)报表审计业务
(二)专项审计业务
(三)其他鉴证业务
三、国有企业相关业务
(一)报表审计业务
(二)专项审计业务
(三)其他鉴证业务
四、外商投资企业相关业务
(一)报表审计业务
(二)专项审计业务
五、财政预算资金相关业务
(一)专项审计业务
(二)其他鉴证业务
六、非盈利机构及其组织相关业务
(一)报表审计业务
(二)专项审计业务
(三)其他鉴证业务
七、其他领域鉴证业务
(一)报表审计业务
(二)专项审计业务
(三)其他鉴证业务
第二部分 相关咨询服务业务
一、管理咨询业务
(一)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
(二)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相关的管理咨询服务
(三)涉及企业购并重组的管理咨询服务
(四)涉及企业争端分析与调查的管理咨询服务
(五)企业的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六)其他代理咨询服务
(七)其他及其特定领域的管理咨询业务
二、会计服务业务
(一)开业时会计服务业务
(二)日常的会计服务业务
(三)结业时会计服务业务
(四)特定领域或其他形式的会计服务业务
三、税务服务业务
(一)日常税务咨询业务
(二)特定领域或其他事项税务咨询
四、执行商定程序业务
《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2年)》编制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深化行业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扩大注册会计师行业市场空间,不断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做精做专,实现行业多元化、产业化、国际化发展,中注协印发了《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业务拓展工作方案》,对新业务拓展的必要性、主要目标、工作措施、各方主体责任等进行了阐述。为具体指导会计师事务所拓展新业务工作,中注协于2010年初编制了《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0年)》,得到行业同志广泛欢迎。
2011年,中注协深入推进创先争优制度建设年主题活动,跟踪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和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新需求,对《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0年)》进行修订和补充,编订了《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指导目录》所列注册会计师业务项目共计289项,包括鉴证业务(180项)、相关服务业务(109项)。其中新增27项,包括鉴证业务22项,相关服务业务5项。这些业务项目,既包括审计业务,也包括非审计业务;既包括已经开展的业务,也包括需要进一步拓展和开发的新业务。其中,将业务项目所涉及的法律依据、报告使用者、委托人、专业胜任能力要求、业务开展情况等逐项加以说明。编订《指导目录》,旨在为会计师事务所深入理解行业功能作用、大力拓展新业务领域提供工作思路,也向委托人、报告使用者及其他社会公众展示了注册会计师为经济社会发展所提供鉴证与咨询服务的“全貌”。
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与时俱进的事业,我们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发展情况对《指导目录》适时加以更新,也希望广大注册会计师结合执业实践,对《指导目录》提出宝贵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第一部分 鉴证业务(180项)
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33项)
(一)报表审计业务(12项)
1.IPO审计业务
主要法律依据:《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5]第43号)第
52条;《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证监会公告[2009]第17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证监会公告[2009]第18号)
属性:报表审计业务(法定专营业务(注:法定专营业务是指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只有注册会计师才能承办的业务,非注册会计师不得承办。))
内容:针对所有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创业板、三板上市的公司在申请文件中涉及到的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同时,根据相关规定,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同时出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专项审计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报告使用者:社会公众
委托人:拟上市的公司(包括主板、创业板和三板市场)的审计委员会或拟上市公司全体股东
专业能力胜任要求:熟悉中国资本市场、上海、深圳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了解主板、创业板和三板市场市场信息披露及其监管流程及其控制
业务开展情况: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正常
2.上市公司年报业务
主要法律依据:《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5]第42号)第
165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40号)第
19条;《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公司字[2007]212号)第
9条;《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1号)第
6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09]33号)第9条
属性:报表审计业务(法定专营业务)
内容:对所有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创业板、三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同时注册会计师需要对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和金额异常或比较期间变动异常的报表项目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报告使用者:社会公众
委托人:上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或上市公司全体股东
专业能力胜任要求:精通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流程及其控制;熟悉中国资本市场、上海、深圳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开展业务情况: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正常
3.H股年报审计
主要法律依据:《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试点工作方案》(证监会、财政部财会便[2009]79号)
属性:报表审计业务(法定专营业务)
内容:对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H股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报告使用者:社会公众
委托人: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H股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或上市公司全体股东
专业能力胜任要求:精通外语;精通国际会计准则及其相关的国际惯例;熟悉香港资本市场以及联交所所有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开展业务情况:按照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定正在着力开展
4. 中期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主要法律依据:《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5]第42号);《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40号)
属性:报表审计业务(法定专营业务)
内容:对增发配股、发行债券的公司的季度、半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报告使用者:社会公众
委托人:上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或上市公司全体股东
专业能力胜任要求:精通公司增发、配股、发行债券的业务流程及其控制;熟悉中国资本市场、上海、深圳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开展业务情况: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正常
5. 证券公司年报审计
主要法律依据:《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第522号)第
64条
属性:报表审计业务(法定专营业务)
内容:对证券公司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报告使用者:社会公众,尤其是证监会
委托人:证券公司董事会
专业能力胜任要求:精通证券公司交易流程及其控制;熟悉与证券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
开展业务情况: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正常
6.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年报审计
主要法律依据:《
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第29号)第
11条
属性:报表审计业务(法定专营业务)
内容:对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报告使用者:社会公众,尤其是证监会
委托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专业能力胜任要求:精通证券登记结算流程及其控制;熟悉与证券登记结算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
开展业务情况: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正常
7.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年报审计(基金管理公司年报审计)
主要法律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3]第9号)第
36条
属性:报表审计业务(法定专营业务)
内容: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报告使用者:社会公众,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公司、证监会
委托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专业能力胜任要求:精通基金(开发式、封闭式或其他方式)业务流程和控制;熟悉与基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开展业务情况: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正常
8. 期货公司年报审计
主要法律依据:《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 第43号令)
属性:报表审计业务(法定专营业务)
内容:对期货公司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报告使用者:社会公众,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委托人:期货公司董事会
专业能力胜任要求:精通期货业务流程和控制;熟悉与期货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开展业务情况: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正常
9.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年报审计
主要法律依据:《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998] 第14号)第
11条
属性:报表审计业务(法定专营业务)
内容:对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报告使用者:社会公众,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委托人: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董事会
专业能力胜任要求:精通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流程和控制;熟悉与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开展业务情况: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正常
10. 证券交易所年报审计
主要法律依据:《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1]第4号)第
84条
属性:报表审计业务(法定专营业务)
内容:对证券交易所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报告使用者:社会公众,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委托人:证券交易所董事会
专业能力胜任要求:精通证券交易所业务流程和控制;熟悉与证券交易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开展业务情况: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正常
11. 期货交易所年报审计
主要法律依据:《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42号)第
102条
属性:报表审计业务(法定专营业务)
内容:对期货交易所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报告使用者:社会公众,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委托人:期货交易所董事会
专业能力胜任要求:精通期货交易所业务流程和控制;熟悉与期货交易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开展业务情况: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正常
12. 期货经纪公司年报审计
主要法律依据:《
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2]第7号)第
46条
属性:报表审计业务(法定专营业务)
内容:对期货经纪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报告使用者:社会公众,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委托人:期货经纪公司董事会
专业能力胜任要求:精通期货经纪业务流程和控制;熟悉与期货经纪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开展业务情况: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正常
(二)专项审计业务(11项)
1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
主要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第56 号)
属性:其他审计业务(注: 其他审计业务是指对非财务报表的其他历史财务信息予以查证的业务)(法定专营业务)
内容:对上市公司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占用等关联交易予以专项审计
报告使用者:社会公众
委托人: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或全体股东
专业胜任能力要求:熟悉中国资本市场、上海、深圳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精通关联交易确认及其披露
业务开展情况: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正常
14.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专项审计
主要法律依据:《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5]第43号)第
52条;《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证监会公告[2009]第17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证监会公告[2009]第18号)
属性:专项审计业务(法定专营业务)
内容:针对所有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创业板、三板上市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予以专项审计
报告使用者:证监会
委托人:拟上市的公司(包括主板、创业板和三板市场)的审计委员会或拟上市公司全体股东
专业能力胜任要求:熟悉中国资本市场、上海、深圳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了解主板、创业板和三板市场市场信息披露及其监管流程及其控制
业务开展情况: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正常
15.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专项审核
主要法律依据:《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5]第42号)第
165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40号)第
19条;《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公告字[2007]第212号)第
9条;《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第1号)第
6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09]第33号)第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