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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电话: 填表人: 电话: 填报日期: 201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审核、汇总。 (2)高、中等旅游院校包括完全的旅游院校和只开设有旅游系或旅游专业的院校。 (3)“其他”指旅游高等院校和旅游中等职业学校中已列出专业以外的其他所有专业。 (4)“饭店服务与管理”包括饭店管理、饭店服务、餐饮服务、客房服务、餐饮管理、客房管理等专业。 (5)“旅行社服务与管理”包括旅行社管理、旅行社服务、导游服务等专业。 (6)表中平衡关系: 行:01=02+03+04;05=06+07+08;09=10+11+12; 列:01=02+06;02=03+04+05;06=07+08+09+10 表2:全国旅游行业职工教育培训情况年报表 综合机关名称(盖章): 2011 年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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