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国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新汇总工作的通知

  (一)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更新汇总。
  城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更新汇总范围覆盖全国全部城市和建制镇,汇总内容主要包括各城镇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类型、面积等数据。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国家标准,全面调查或补充调查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核定后城镇汇总工作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重点对非实地调查及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数据进行更新,并按《城镇土地利用现状更新汇总表》(见附录1)中提供的二级分类数据项要求,进行数据统计汇总。同时,填报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城市、建制镇图斑汇总面积,以此检核汇总范围的合理性。地籍调查数据中,对宗地内含多种用途,且各种用途能计算出面积的,按各类用途进行统计汇总。选择5至10个村庄(行政村),开展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汇总试点工作。完成试点范围内初始地籍调查,查清并汇总村庄内各类土地利用现状及分布状况,重点完成农村宅基地调查,并按《试点村庄土地利用现状汇总表》(见附录2)进行数据填报。
  (二)城镇土地利用强度调查。
  在上述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更新汇总的基础上,完成典型城镇汇总工作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强度调查。城镇土地利用强度指标主要包括容积率和建筑密度。通过调查城镇建筑占地总面积、建筑总面积,计算城镇综合容积率、城镇建筑密度(数据填报要求见附录3)。同时,典型城镇依据调查确定的土地性质填写《典型城镇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面积按权属性质汇总表》(见附录4)。
  城镇综合容积率=建筑总面积/汇总工作范围总面积
  城镇建筑密度=建筑占地总面积/汇总工作范围总面积
  对于调查资料无法满足统计汇总的,应与汇总工作范围所在地有关部门(如建设、房产)联系搜集。
  (三)编写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更新汇总报告。
  1.省级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新汇总工作报告及数据分析报告。
  各省(区、市)在完成数据汇总后,以省(区、市)为单位,编写省级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新汇总工作报告及数据分析报告,并与汇总数据一并上报(报告编写说明见附录5)。
  2.典型城镇土地利用分析报告。
  编写典型城镇土地利用分析报告,分析城镇土地的利用状况,评价城镇土地利用潜力,提出城镇土地挖潜建议(报告编写说明见附录6)。
  二、工作程序
  程序图(略)
  (一)制定实施方案。
  各省(区、市)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实施方案。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