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合备案工作进一步加强粮油仓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各省(区、市)粮食局在开展粮油仓储单位备案工作中,要加强对备案申请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不得为不具备基本生产经营条件或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办理备案手续。各粮油仓储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粮油保管员入仓作业的安全措施。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粮油保管员入仓作业至少由2人实施,其中1人负责在仓外监护。粮油保管员入仓前,要检测仓内氧气浓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能入仓作业。粮油仓储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提高企业应急管理水平。要注意与当地消防、医疗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涉及磷化氢生产事故的救援准备工作。
有关粮油仓储企业要加强对“租仓储粮”行为的安全管理,租仓企业必须在仓房所在地设立并常驻必要的仓储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必须针对租赁仓房特点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
附件:“9.13”事故过程及引发事故的原因分析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9.13”事故过程及引发事故的原因分析
一、事故发生过程
事故发生于江苏中储粮收储经销有限公司下属的金湖粮库,该库仓容5.5万吨,存粮2.47万吨。发生事故的1号仓跨度24米,长30米,装粮线高6.5米,现储存玉米2930吨(2011年4月入仓)。2011年7月30日,该库对1号仓实施环流熏蒸作业,共投放磷化铝原粉26千克(含量85%,其中粮面瓷盘投药8千克,两个通风道各投药9千克)。9月5日检测到粮堆内磷化氢平均浓度为79.8毫升/米
3,仓内空间平均浓度为67.5毫升/米
3,未检测仓内氧气浓度。9月13日,该库仓储主管胡某决定通风散气。9月13日17时40分左右,1号仓保管员周某单独进入仓房准备拆除封闭仓房窗子的薄膜,约5分钟后,胡某来到1号仓查看,并叫来张某一起进入仓房。上述3人入仓时均佩戴了由“唐山市化学厂有限公司”生产的防毒面具,滤毒罐型号为“唐人牌TF-1型”。18时40分左右,粮库保安向保管员葛某报告3人入仓后一直没有出来。葛某在1、2号仓外呼喊均无人应答,后找来湿毛巾捂住口鼻在1号仓粮情检查门入口处发现3人已倒在仓内。随后葛某将情况报告未在单位的粮库副主任钱某。钱某返回粮库组织救援,安排人员报警。首先安排2名职工戴防毒面具从粮情检查门入仓施救未果,后安排人从仓外破坏密封薄膜,并由搬运工张某戴防毒面具破坏粮情检查门旁边的排风风机口密封薄膜。随后又安排人员戴防毒面具和保险绳从窗子进入仓内,将倒在仓内的3人转移至仓内通风条件较好的窗子下面。19时22分,武警金湖消防支队接到报警,20时04分消防队员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发现搬运工张某也倒在仓内。20时27分消防队员成功将4人转移至仓外,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医院诊断4人均为磷化氢中毒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