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劳动教养人员个案教育矫治。深入分析劳动教养人员的思想问题和主要症结,据此制定个性化的教育矫治方案;在教育过程中,注意加强对每名劳动教养人员的个别谈话教育与个别矫正指导,帮助他们解决具体的问题和困惑,确保对每名劳动教养人员的教育矫治措施落到实处。
(五)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的特殊作用
广泛开展心理测试。对新收劳动教养人员的认知、情绪情感、意志、人格特征等进行综合性的诊断测试,测查劳动教养人员的性格、气质、兴趣、态度、情绪、动机等个性心理特征,筛查并确认存在的心理问题,为制定教育矫治方案提供科学依据;针对管教过程中不同个体和群体的心理状态,进行人格测验、人际关系情况测量、环境适应能力测试等,了解他们的特殊心理需要。
深入开展心理咨询工作。在劳动教养场所配备心理咨询师,通过当面或利用书信、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为劳动教养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对于某一类型的劳动教养人员或具有某一共同心理问题的劳动教养人员,可以经常性地开展团体心理咨询,为他们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对于心理状态严重异常,以及处于其他心理危机中的劳动教养人员,及时实施心理危机干预;在全面掌握心理危机产生的诱因、当事人的情绪反应、个性特点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的基础上,制定危机干预方案,防止场所极端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进一步体现生产劳动的教育矫治和习艺功能
充分发挥劳动的矫治作用。改变单纯追求生产经济效益的观念,科学选择劳动项目,确保劳动的矫治和习艺功能得到有效发挥;认真落实劳动保护措施,努力改善劳动环境,增加劳动习艺成分,给予适当劳动报酬,充分调动劳动教养人员的劳动积极性。
大力开展所内实习实践。与劳动部门的职业技能教育机构、社会有关院校加强联系合作,加大劳动教养场所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的建设力度,建设一批具备一定规模、一定办学水平和固定培训项目的培训基地,为劳动教养人员参加职业技能教育提供更充分的实习、实践和操作培训的机会,有效提高劳动教养人员的动手能力,提升职业技能教育水平。
积极构建所外实习基地。加强与社会有关单位和企业的联系,共建所外实习基地,推荐开放式管理的劳动教养人员以及所外试工、试农的劳动教养人员参加实习、实践,帮助劳动教养人员联系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协议,在实践中进一步提高劳动教养人员对职业技能的掌握和熟练程度,加深对社会用工单位的了解和认识,为其解教就业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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