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强对劳动教养人员的职业技能教育。劳动教养场所要针对社会需求和劳动教养人员的自身需要,合理选择培训项目,突出培训的实用性,提高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的水平,尽可能使劳动教养人员培训后经考核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和技术等级证书,为其解教回归就业创造条件。
要把正确劳动观念的培养融于职业技能教育中,通过理论学习和操作实践,培养劳动教养人员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团结协作精神,在掌握基本劳动知识和技巧的同时,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劳动光荣的观念。要对劳动教养人员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知识的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了解创业、就业知识以及取得成功的途径,做好奋发图强、艰苦创业的思想准备。
(六)文化素质教育
要对劳动教养人员进行文化素质教育,提高他们的文化素养。对文盲劳动教养人员要开展扫盲教育,使他们具备基本的读写能力。对其他劳动教养人员,要进行科学知识教育,帮助他们树立科学精神。要开展计算机和互联网使用知识的培训,使劳动教养人员具备分享人类文明进步成果的基本技能,体会到终身学习的重要性。
要有计划地举办文学、历史、音乐、书法、绘画等艺术方面的讲座,向劳动教养人员讲授文史、艺术欣赏知识,培养他们的兴趣爱好,激发他们的生活热情,使他们发现和感受身边的美好事物,重塑健康人格,陶冶美好情操。
(七)出所教育
要对即将解教的劳动教养人员进行出所教育。出所教育要帮助劳动教养人员了解面临的社会形势,做好回归社会的思想准备。出所教育期间要着重进行巩固性思想教育、前途政策教育、就业形势教育和社会适应性教育。要根据情况,向劳动教养人员介绍国家时政要事,介绍国家新近出台的、对社会生活有重要影响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社会就业形势,提出应对新情况、适应新形势的方法,同时向劳动教养人员讲解寻求社会支持的渠道。
三、教育矫治工作的实施
劳动教养机关要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充分发挥劳动教养人民警察在教育矫治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充分运用各种教育方法和手段,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做好对劳动教养人员的教育矫治工作。要根据劳动教养人员的不同劳动教养期限,合理安排教育周期和教育内容。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强调联系生活实际,尊重教育矫治的客观规律,积极引导劳动教养人员自我教育、自我矫治,注重情感体验和道德实践,提高教育矫治的实际效果。
(一)切实加强对劳动教养人员教育矫治工作的领导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劳动教养机关要充分认识教育矫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教育矫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提高教育挽救质量。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作规划,按照层级负责的要求,把开展教育矫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和考核评估机制,把组织开展劳动教养人员教育矫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把这项工作的成效作为考核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注意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断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发现、总结教育矫治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提高工作的指导性,确保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