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开展教育矫治工作要注意遵循和把握劳动教养人员思想发展变化的规律,由低到高、由浅入深,并正确对待教育过程中出现的反复,使劳动教养人员错误的思想认识、行为习惯逐步得到转变和矫治。
二、教育矫治内容
教育矫治内容改革是劳动教养教育矫治工作改革的重要任务,要本着“精要、好懂、实用、有效”的原则调整和改革现有课程的体系、结构、内容,注意教育内容与现实社会生活的联系,以使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较强的针对性。在教育内容的设计上,要改变以往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理论脱离实际的倾向,既要注重传授知识,更要注重帮助劳动教养人员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教育的实效性。
对劳动教养人员教育矫治的内容主要包括:入所教育、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技能教育、文化素质教育和出所教育。
(一)入所教育
要开展入所教育,帮助新收容的劳动教养人员尽快熟悉劳动教养场所的环境,顺利适应教育矫治生活。入所教育期间要组织学习劳动教养法律法规,帮助劳动教养人员分析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后果以及被决定劳动教养的法律依据,使其认识所犯罪错,明确自己的身份。
入所教育期间要对劳动教养人员进行初步的行为养成训练,其内容包括学习劳动教养人员行为守则、一日生活规则和所规所纪,开展队列训练和文明礼貌训练等。要从思想教育和行为训练两个方面强化规范,使劳动教养人员学会正确、恰当的行为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入所教育期间要向劳动教养人员宣布劳动教养场所开展所务公开、计分考核、教育矫治等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封闭、半开放、开放三种管理模式的处遇,让劳动教养人员了解在被劳动教养期间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矫治目标和努力方向。要宣讲禁毒、戒毒、艾滋病防治和安全生产知识,使劳动教养人员掌握保持身体健康的基本知识和安全防护常识。
(二)法制教育
要对劳动教养人员开展法制教育。法制教育要把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公民的权利义务、依法治国方略等内容作为教育重点,使劳动教养人员理解“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意义,树立尊重和遵守法律的意识和观念。
要组织劳动教养人员学习
宪法和
刑法、诉讼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使他们了解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了解违法犯罪的含义及其法律责任,认识自己所犯罪错给社会带来的危害,进一步树立改过自新的决心,培养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