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劳动教养场所教育矫治质量,根据劳动教养工作方针以及《劳动教养试行办法》、《
劳动教养教育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教育矫治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劳动教养场所教育矫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劳动教养工作方针,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教育挽救,努力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充分发挥劳动教养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
(二)任务目标
劳动教养场所教育矫治工作的任务是:通过采取各种教育矫治方法和手段,帮助劳动教养人员转变思想、改邪归正,提高回归社会的适应能力,使他们逐步成为遵纪守法、遵守公民道德、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的公民。
对劳动教养人员教育矫治的具体目标是:
--遵纪守法:能够正确认识罪错,真诚悔过、有改过自新的愿望;了解基本法律知识,增强纪律观念,做守法公民。
--遵守公民道德:有辨别是非善恶的基本能力,树立社会、家庭、自我责任意识,遵守公民道德。
--心理健康:有正确的自我认知和社会认知,能够理性地认识和处理人际关系,具有一定的社会适应能力和挫折承受能力。
--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具备一定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科学文化知识水平有所提高。
--具有一定职业技能:有正确的劳动态度和就业观念,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努力研究劳动教养教育矫治工作中的新问题,探索新办法,不断实现教育矫治工作的理论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推动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要从劳动教养人员的自身情况出发,针对他们回归社会的实际需要,科学安排教育内容、选择教育方法。要在严格管理教育的同时,充分体现人文关怀,调动劳动教养人员自觉接受教育矫治的积极性。
3.坚持因人施教的原则。要根据劳动教养人员的不同违法性质、不同思想症结、不同个性特点、不同现实表现,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教育和个别教育,突出教育矫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坚持以理服人的原则。教育矫治劳动教养人员,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分清是非、提高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