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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若干意见

  12.积极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继续对被判处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等罪犯实行社区矫正。进一步加强基层社区矫正组织建设,继续探索建立社区矫正评估体系,推行分类矫正、个案矫正和心理矫正等措施,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的作用。推进社区矫正立法,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认真总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经验,逐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矫正法律制度。
  13.加强和改进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帮教安置率。善于运用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加大对服刑人员子女的关心教育力度,积极为帮教安置工作创造条件。加强安置基地和实体建设,重点是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可能的“三无”刑释解教人员实行过渡性安置,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
  六、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促进和谐社会法治环境建设
  14.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抓好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的宣传,努力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制度,大力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切实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农村普法。
  15.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
  16.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依法治省(区、市)、依法治地(州、市)、依法治县(市、区)工作,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结合平安建设、区域建设,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推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17.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重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善于利用网络等新兴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的优势,充分发挥各种法制文化作品的教育功能。坚持形式与内容有机统一,防止形式主义,注重实际效果。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理论研究相结合,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推进全社会形成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的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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