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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供电所营销管理办法》、《供电所规范化服务规定》、《供电所线损管理办法》、《供电所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1.加强对供电所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人员素质。
  2.建立完善的培训制度,实行上岗培训、定期培训、全员培训等。
  第八条 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1.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供电所计算机管理系统,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行远程抄表、抄表器抄表等先进方法,方便客户、提高工作效率。
  3.对设备台账、客户档案,电能计量表计的轮校等实施动态管理,对负荷的需求与预测、线损的分析与管理等实行计算机管理。
  第九条 开展便民服务活动
  1.设立咨询台、所长接待日等,方便客户查询,解答客户用电报装、电价电费等问题。
  2.根据用电的特点,利用集日、节日等,集中宣传安全用电、依法用电、节约用电的常识。通过电视台、广播站、学校等加强宣传,提高用电的安全水平。
  3.主动上门为烈军属、残疾人和孤寡老人服务,为其排忧解难。

  附件3:
  供电所线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线损度是供电企业的一项重要经济技术指标,也是衡量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根据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加快乡(镇)电管站改革实行县(市)乡(镇)电力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供电所线损管理范围为配电线路、配电变压器和低压线路的电能损失、电压损失和无功损耗。
  第三条 线损管理的目的是优化电网结构,合理调配负荷,实现最佳的经济技术指标。

第二章 技术指标

  第四条 电能损失率指标:
  1.配电线路综合损失率(包括配电变压器损失)≤10%。
  2.低压线路损失率≤12%。
  第五条 线路末端电压合格率≥90%。
  1.配电线路电压允许波动范围为标准电压的±7%。
  2.低压线路到户电压允许波动范围为标准电压的±10%。
  第六条 功率因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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