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准备工作已经完成。
项目法人是落实开工条件的责任人,在条件满足后,负责上报开工报告。
三、开展规范化管理,切实落实招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1.电力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必须实行招标投标。网省(市)电力公司应建立招标机构,对所辖工程实行统一招标,禁止权力下放。
招标投标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参照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电力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范本编制招标文件;按照原电力部颁电力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组织实施;要按规定组成专家评标组进行评标;定标要实行集体决策原则,防止个别领导说了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干扰正当的招标投标活动;避免在同一管理单位内部搞设计、施工、监理“一条龙”作业,反对搞地区保护。大型火电、水电、核电和输变电工程招标必须采用全国公开招标方式,城网、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和安居工程招标应采用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特殊情况需要议标,必须经过国家电力公司的批准。
要加强工程分包管理。工程分包项目应在合同中予以规定,未规定的项目必须经过项目法人的认可;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分包只允许一次,并要防止偷工减料和粗制滥造。分包单位必须有相应的施工资质、施工能力和业绩。
禁止设计单位和注册工程师变相出售设计专用印章。一经发现,要降低单位资质等级,核销个人资格。对因此造成质量事故者,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2.必须实行工程监理制。
----大型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发电、输变电工程,城网、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和安居工程均要实行项目监理。
----项目监理要实行回避原则。大型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发电、输变电工程禁止在同一管理单位[省(市)电力公司]内部进行监理;城网、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要实行异地(地级市间)单位监理。
----必须选择合格的监理队伍;监理单位要强化人员素质,提高监理水平,完善检测手段,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按合同进行监理。对监理人员要严格考核,严禁无证上岗。
----扩大和强化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工程质量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并签字,未经监理工程师的签字,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不准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准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准进行工程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