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加强基层业务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努力提升保障服务水平
1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切实履行各项职能。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研究大局,把握大局,自觉把融入大局、服务大局贯穿于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运用多种手段,发挥职能优势,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立足自身职能,找准位置,围绕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抓住维护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履行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职能,努力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广大群众解难。
13.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开展好各项业务工作。立足于扎根基层、贴近群众、服务便利的职能优势,积极主动、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各项业务工作,始终服务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要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要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要着力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要致力于维护司法公正;要发挥好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法律保障和引导作用。
14.加强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加强司法行政业务知识、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知识的学习,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矛盾、指导工作的能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全面开展素质教育、法律知识及其他相关知识教育、业务技能教育,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互帮互学等活动,着重提高基层队伍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具备的业务能力和执法能力。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和活跃对基层工作的理论研究,强化理论支持,不断提高理论研究能力和对工作的指导水平。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全面、正确、规范履行职责,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把司法行政基层各种资源、各支队伍、各种职能整合起来,综合运用,发挥整体优势,进一步提高服务本领和工作水平。
(四)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个基础设施齐全、保障有力的工作平台
15.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必须着眼于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立足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建设现状,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厉行节约、突出重点的原则。要通过努力,使县(市、区)司法局及司法所、监狱、劳教所的办公条件、装备水平与所承担的职能、任务和工作要求相适应,并随着当地经济发展逐年有所改善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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