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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办公厅关于统一定购人民调解工作标识和徽章的通知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统一定购人民调解工作标识和徽章的通知
(2005年6月9日 司办函〔2005〕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人民调解标识和徽章是人民调解制度的象征,是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已申请商标和专利保护。按照专利许可规定,我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已确定浙江苍南庆教铝塑工艺厂为人民调解标识和徽章的首批指定生产厂家。经与厂家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确定铝合金标牌参考价格为每块125元,镀金胸章参考价格为每个3.5元,具体征订事宜请你们与厂家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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