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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中国公证员协会更名为中国公证协会的批复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中国公证员协会更名为中国公证协会的批复
(2005年10月14日 司办函[2005]252号)
中国公证员协会:
你会10月12日《关于中国公证员协会更名为中国公证协会的报告》收悉。根据2005年8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一章第
四条
的规定和国务院《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
二十条
的规定,我部同意你会名称变更为中国公证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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