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城乡电网建设、改造有关电价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电财[1999]54号)
各电力集团公司,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
为指导各省(网)公司具体测算并制定城乡电网建设、改造电价方案,促进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国发[1999]2号、国办发[1998]134号文及国家计委有关文件规定,国家电力公司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城乡电网建设、改造有关电价问题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以便进一步完善。要求各省(网)公司将城乡电网建设、改造电价测算情况及电价 安排建议尽快报国家电力公司。
附件:关于城乡电网建设、改造有关电价问题的指导意见
一九九九年二月九日
附件:
关于城乡电网建设、改造有关电价问题的指导意见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9]2号、国办发[1998]134号文及国家计委有关文件规定,为指导各省(网)公司具体测算并制定城乡电网建设、改造电价方案,促进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关于城乡电网建设、改造有关电价问题的指导意见》,由各省(网)电力公司贯彻实施。
一、关于城乡电网建设、改造电价工作的组织
1.城乡电网建设、改造的电价工作是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城乡电网建设、改造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各省(网)电力公司要加强对城乡电网建设、改造电价工作的统一组织与领导。
2.各省(网)电力公司是城乡电网建设、改造的项目法人,是城乡电网建设、改造电价工作的主体,负责与省级有关部门的横向协调沟通及与国家电力公司、国家计委及国家经贸委的纵向报告联系。
3.各省(网)电力公司电价管理部门负责电网建设、改造电价的测算及申报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协同其工作。
4、国家电力公司负责综合平衡各省(网)电力公司城乡电网建设、改造电价需要,并向国家计委提出城乡电网建设、改造电价初步审查及安排意见。
二、关于城乡电网建设、改造电价测算及安排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