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率一般为33%,国家另有规定的项目按规定执行。
3.3效益计算
3.3.1年上网容量和年上网电量
抽水蓄能电站的装机容量在考虑厂用电、检修、强迫停运等因素进行折扣后,可作为抽水蓄能电站用于计算年发电容量收入的年上网容量。当电站机组存在水头受阻、设备缺陷、水库调节库容不足等因素时,还应考虑这些因素对年上网容量的影响。
抽水蓄能电站的年上网电量需通过电力系统电源优化,由年电力电量平衡结果确定。当电力电量平衡未考虑厂用电因素时,还需对电力电量平衡结果按厂用电率进行折扣后作为抽水蓄能电站用于计算年发电量收入的年上网电量。
3.3.2上网电价测算
上网电价应采用项目所在电网发布的由设计电站承担的上网容量和电量的预测电价,当电网未发布预测电价时,可按边际理论测算上网电价。
(1)容量价格。电网因购买设计电站上网容量,从而可避免自己为取得峰荷单位容量所必要的费用(可避免容量成本),可作为确定容量价格的依据。考虑到可避免容量成本中可能没有反映抽水蓄能机组具有的开停灵活、快速跟踪负荷等对电网有利的某些功能,抽水蓄能电站的上网容量价格可考虑在上述价格基础上再乘以调价系数。该调价系数应据电网具体情况分析确定。
(2)电量价格。电网因购买设计电站上网电量,从而可避免自己为取得峰荷单位电量所必要的费用(可避免电量成本),可作为确定上网电量价格的依据。
3.3.3电站年发电收入
以测算的容量价格和电量价格为基础,根据电站不同经营方式计算电站年发电收入。
(1)租赁方式。电站由租赁者租赁,租赁者以租赁的方式支付电站全部发电收入。电站按调度安排发电和抽水,其年收入为租赁费。
(2)定费结算方式。电网每年固定支付电站容量收入,电量收入按协议的电量价格和每年实际的运行记录结算。电站根据电网调度命令安排发电和抽水。抽水用电费按上网协议确定的价格支付(该价格中的燃料费用只考虑电量燃料费用)。电站按循环效率在负荷高峰时返回发电量。电站年收入分两部分:固定收入按容量价格计;变动收入按电量价格计。
(3)电量竞争上网方式。电网每年固定支付电站容量收入,电量收入按竞争上网的电量价格和实际的运行记录结算。电站的电力按协议上网,而电量竞争上网。抽水安排和抽水电价由电网和电站在运行当天协商(在电网调峰能力不能平衡时,抽水蓄能电站抽水用电电价可考虑减价)。电站年收入分两部分:固定收入按容量价格计;变动收入按竞争上网的电量价格计。
(4)协议结算方式。电站电力和电量都按协议议定的数量和价格上网。可以用两部制电价,也可用电量一部制电价结算,但电量一部制电价价格中包含有容量价格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