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质量奖励制度。制订《国家质量奖励管理办法》,推动设立国家质量奖。帮助、指导地方政府建立健全质量奖励制度,完善评审细则,严格标准和评定程序,奖励质量管理取得卓越绩效的组织和为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鼓励引导行业管理组织和企业建立质量奖励制度。
(二)建设质量诚信体系。
健全质量诚信机制。建立以企业质量信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质量诚信体系,完善质量信用评价与分类管理机制,开展质量信用评价,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探索建立质量诚信联动机制,完善质量诚信奖惩制度,有效惩戒失信行为。明确企业质量诚信责任,建立企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从食品和重要消费品领域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入手,开展市场经济条件下质量诚信机制和信用监管模式研究。
推动企业质量诚信建设。加强法制教育和诚信宣传,引导企业质量自律,增强质量诚信意识。推动企业建立质量诚信制度,支持企业明示质量承诺,提升质量诚信水平。建立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市场主体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代码、物品编码和防伪技术相结合的质量溯源制度,促进企业质量诚信水平提高。
加强质量信用信息管理。建立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完善企业及产品质量档案,整合质检系统质量信用信息资源。加强质量信用信息管理,完善质量信用信息发布机制,实现质检系统质量信息共享,逐步实现质量信用信息社会共享。建立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公布失信企业名单,引导社会舆论和投资消费。推进质量信用市场建设,满足质量信用服务需求。
(三)强化产品质量监督。
改革生产许可制度。科学设置生产许可条件,加强许可条件评价、现场审查和发证检验。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和产业政策的产品,严格准入标准条件。建立生产许可管理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下放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建立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制度,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强化发证后监管,对不能持续满足准入条件、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一律强制退出。
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完善产品分类监督抽查机制,加强国家、行业、地方监督抽查的统筹协调,推进抽查信息互通共享,深化监督抽查联动机制。对可能危及健康、安全和涉及国计民生、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加大跟踪抽查力度。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重点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监督抽查的后处理力度,督促企业整改提高。完善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制度,加强防伪标识、防伪材料监督管理。加强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深化棉花质检体制改革,稳步提高公证检验覆盖率,促进纤维和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水平提高。
建立健全产品召回制度。建立与国际接轨、符合我国国情的产品召回制度,突出重点产业,统筹规划,逐步推进。加强召回工作管理,扩大实施召回范围,努力消除缺陷产品安全隐患。加快建立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监管工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信息管理体系。
(四)科学实施进出口商品质量把关与监督管理。
健全进出口商品全面质量监管机制。创新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方式,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综合运用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等多种手段,全面完善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制度、抽查验证制度、市场采购出口商品和边境贸易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制度,着力破解制约检验监管工作“二元管理结构”难题,逐步建立相对独立的检验监管机制。
建立基于商品供应链的全过程监管机制。明确进出口商品供应链中产品设计、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责任,理清检验监管工作在产品供应链上的职责,有效发挥认证认可机构、实验室、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等社会资源作用,建立健全基于供应链的进出口商品全过程监管机制、质量追溯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出口货物原产地标记的查验和管理,推进电子证书国际核查,严厉打击非法出口,有效遏制假冒检验检疫证书违法行为。
健全检验鉴定机构管理机制。强化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制定配套监管规范,完善考核、评价、监督及责任追究机制,规范检验鉴定行为。积极推动检验鉴定市场开放,将监管重点转移到对检验市场、检验机构的管理和对产品质量总体状况的监管,引导第三方检验机构有效发挥作用。
(五)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
建立健全质量执法体系。完善执法打假工作体系,健全上下联动、省际联动、部门联动办案工作机制,与行业协会、名优产品生产企业联手建立“打击假冒、保护名优”协作网络,提升执法打假效能。建立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应对处置机制,做到快速反应与妥善处置相结合,促进突发案件应急处置工作常态化。围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打假。加强执法打假督查,健全质检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
强化12365举报处置指挥系统功能。加快 12365系统建设,完善系统功能,优化工作流程,充分发挥举报投诉、咨询服务、风险监测,打假指挥功能,拓展质检工作综合服务平台。完善责任分工、日常管理、协作联合、考核激励制度,改进服务作风,完善联动措施,形成整体合力。加强与卫生、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工作协调,推动纳入地方政府应急联动指挥系统。
三、切实维护质检相关领域公共安全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理念,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全面实施风险管理,切实加强质检相关领域公共安全,严格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疫执法把关,忠于职守,勇于负责,有效防范、科学处置安全风险,全力守住安全底线。
(一)全面实施风险管理。
深入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建立质量安全明察暗访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加强产品质量风险监测,重点加强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进出口农产品动植物疫病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监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监测、输入性传染性疾病风险监测、进出口检验检疫和日常抽查监测。积极发挥国家级、地方各级技术机构作用,加大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风险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害因素,有效防范质量安全风险。
建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建立以风险监测为基础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制,组建专门的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依托总局科研院所、国家质检中心、各地检验检疫技术机构和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加大质量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工作力度。加强对风险监测信息的科学研判,对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发出预警,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置建议。推进建立统一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平台,有效整合共享风险信息资源,完善风险评估技术体系,提高行业、区域、产品风险预警能力,为科学处置质量安全问题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
建立质量安全风险快速处置机制。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通报制度、快速处置机制和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应急指挥体系。制定统一的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处置演练,提升风险应对和处置水平。对已发出预警的系统性质量安全风险,根据风险频率、危害程度和范围迅速启动应急机制,采取针对性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严格执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预案,及时发布信息,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建立消费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快完善消费品安全法律法规,健全监管体系,强化风险管理。开展国内产品质量伤害监测制度研究,加强消费品安全监管关键技术攻关。加快建立产品伤害事故数据库,完善产品伤害监测信息系统,开展产品伤害评估和预警分析,发布消费预警,正确引导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