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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前,接上页)
申请单位前5名股东主要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联系电话
中国证监会编码
(基金公司为TA代码及销售代码;
代销机构为销售代码)
通信小站号(深圳证券通信公司配发)
指定基金业务联络人一
/手机
E-mail
指定基金业务联络人二
经办人
传真
申请单位承诺事项:
1、 本单位自愿申请加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下简称“你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数据中央交换平台(以下简称“中央数据交换平台”),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 在接入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前,与相关机构进行了严格充分的TA业务和系统测试,测试结果达到了接入中央数据交换平台的要求,能确保接入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后,正常开展各项基金日常业务;
3、 自接入中央数据交换平台之日起,通过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发送所有基金业务数据,并对所发送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